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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西洋史研究的理論與實際:一個嘗試*

盛少輝

本文的主要目的,在於說明《歷史:理論與文化─西洋史研究通訊》 ** (以下簡稱《歷史:理論與文化》)此份刊物創刊的旨趣。在本文中,我將從歷史思維的角度,說明此份刊物的〈發刊辭〉所擬具的主張中,蘊涵的理論預設。

本文主要包含兩個部分:一個是歷史地;另一個是理論地。首先,我將藉由台灣西洋史研究社群內部歷來對西洋史實踐的回顧與檢視,說明台灣西洋史研究所面臨的問題;其次,我將從理論反省的層次,提出台灣西洋史研究的新取向。

就歷史考察,也就是歷史實踐的部分,歷來社群內部的討論顯示:台灣的西洋史研究正面臨著發展的困境,而此一困境表現在諸如基礎研究的欠缺、整體研究水平之不能提升、文化與時空差異所造成的隔閡、……等。1 我們將當前台灣西洋史學界所面臨的研究困境,定義為「危機」狀態。2 我們認為西洋史研究的危機,不在基礎研究的闕如;而在於對歷史學性質的誤解!我們認為:以基本研究的欠缺作為西洋史研究的困境的來由;這樣的態度是建立在十九世紀實證史學的基本假定上,而此一假定迄今業已破產。同時,我將論證:西洋史研究與台灣史或中國史研究在歷史知識中,具有相同的的認知地位。

就理論的部分,我將提出一項關於台灣西洋史研究的新取向─「史學史」的研究。此一概念的提出係援引自二十世紀的英國歷史哲學家柯靈烏 (R. G. Collingwood) 的「史學史」 (history of history) 與荷蘭歷史理論家安可史密斯的「敘述實體」 (narrative substance) 概念。首先,我們主張:歷史研究的真實進展不在於個別事實的不斷增加;而在於我們能對歷史事件提出具有洞察力 (historical insight) 的詮釋,也就是說,能夠提出新穎與不同的觀點。歷史洞察力的產生,在於掌握歷史陳述(或文本)中與不同的歷史陳述(或文本)間的差異。因此,在歷史實踐中,歷史家應對專業領域內同行的著作有深刻地掌握。在本文中,我將追溯此一歷史概念的發展。其次,我將藉由後結構主義 (post-structuralism) 對歷史文本的「互為文本性」 (intertextuality) 的討論,來說明「史學史」的研究取向何以做為適合台灣西洋史研究的新方向。最後,古典修辭學的「主題」 (Topics) 概念,將為歷史社群的討論與歷史文本的詮釋提供一種新的「客觀性」 (objectivity) 概念。

台灣西洋史學者對於社群現狀的反省,總是易於陷入一個陳腔俗套的說法。他們認為台灣西洋史研究的停滯不前,主要在於基礎研究的不足。而基礎研究的不足導因於史料的限制、文化與時空的差異與缺乏整體性的自我觀點。歷來社群內部或外部的反省,如黃俊傑、邢義田與楊肅獻的評論,都顯現了此一共同點。

隱含在這些對台灣西洋史研究現況的反省背後,是十九世紀的實證主義史學的假定,這即是傅斯年所主張的「史學即史料學」。實證主義史學假定,歷史研究的程序在於歸屬事實的工作完成後,才能進行歷史綜合的工作。因此,歷史家的工作始於史料的蒐集、考證、排比,最後進行綜合的工作。邢義田主張,雖然「不認為綜合性通論的工作非得『基礎研究』建立之後才能開始。……但是我們似應認清『成一家之言』的通論需以無數沉潛有得的專論為基礎,而專論又以一手史料的掌握為根本。捨基礎研究而言落地生根,其可乎?」我們可以從中發現其背後所隱含的史學假定。

在此處,筆者不擬對實證主義史學提出批判,在下文理論建構部分,我將指出歷史研究工作的開始,並非起源自毫無止境的史料蒐集與批判,而是歷史觀點的建構。歷史觀點的提議,則來自於歷史家理解歷史的觀念架構。此處先就台灣西洋史研究所面臨的所謂「時空與文化的差異」問題申論。

近年來,隨著本土意識的覺醒,台灣史研究已成顯學。台灣主體性的強調,卻往往陷入偏狹的自我中心論 (parochialism) 。我們對於正在形成全球化的世界的過往─即世界史─欠缺深刻的理解。在〈發刊辭〉中,我們已指出此一現象的弊病,以及在歷史學與人類彼此相互瞭解上的缺憾。但西洋史研究的不振,讓某些人主張西洋史的研究是次要的、無成效的。同時,我們在理解與我們時空相異的歷史與文化時,文化的差異使我們感到理解異文化或「他者」是不可能的,或至少也是十分困難的。在台灣,西洋史的研究便遭遇到此一難題。

以下,我將論證歷史地理解「他者」 (understanding the other historically) 是可欲的。同時,西洋史的研究與台灣史或中國史研究具有同樣的認知地位。我的論證次序如下:

首先,藉由討論杜正勝的「同心圓」理論,我將論證在歷史理解中,時空關係並不具一定的優先順序,而所謂的「同心圓」理論將被否證。

其次,所謂強調「想像」在歷史理解中的作用,亦即透過歷史想像,時空與文化的阻隔無礙於歷史理解的確鑿性,這樣的見解需要進一步的考察,因為所謂的「歷史想像」 (historical imagination) 其中隱含了哲學的現代性 (philosophical modernity) 觀點,即認知主體與客體的分離。為此,我認為後現代主義的「歷史經驗」理論,更適合解決時空文化差異的問題。

第三,藉由人類學者對「他者」 (the other) 的研究與後現代主義「去脈絡化」 (de-contextualization) 趨向,我將說明:理解異文化或從事西洋史研究並不比理解當代社會或本土文化來得困難。因之,任何研究領域不能宣稱具有較高的認知地位與權威。

杜正勝提出以鄉土教學與台灣史為重點的「同心圓」理論。3 他認為歷史研究與教學應由近而遠,依本土─中國─世界架構逐漸向外擴展。隨著不同的教育階段(不是認知成長階段),而有不同的著重點。同心圓內的第一圈是鄉土史、第二圈是台灣及其周圍、第三圈是中國史、第四圈是亞洲史、第五圈是世界史層層向外擴展,循序漸進。不過,從根本上來說,這樣的認知程序仍然是輕重先後有別地。杜正勝意圖的是:反對一元觀點的歐洲中心論式的世界史、摒棄大漢沙文主義的亞洲史、中國史,而呈現出多元文化發展的面貌。

這樣的理論有助於我們思考,在台灣西洋史的研究中,時空差異是否構成一認識論上的問題?以下,我將爭論地是:是否歷史研究或歷史教育需要這樣的認知程序?除了現實的實際需求與本土化(當然,研究主題的「本土化」並不等同於歷史解釋觀點的「本土化」!)的要求外,它在歷史學中是否有認識論的基礎?而西洋史在歷史認知的程序上,是否只佔有邊緣性的角色?我的回答是:歷史知識並不需要這樣的、也沒有一定的認知程序。所謂歷史知識必須由與我們切身周遭開始的假定,欠缺歷史知識論上的妥當性。

首先,強調歷史教學與學術研究應從我們切身的周遭環境起始,與我們所熟悉的歷史認知方式是有所扞挌地;4 但這並不足以否定它在認識論上的妥當性。所謂歷史是在時間序列中,進行安排事實與詮釋的思維活動。問題的重點在於:甚麼樣的時間序列?傳統的歷史教學是這樣進行的:從邈遠的「史前時期」、古代、中世、近世、到與我們生活密切聯繫、息息相關的現在。

人類理解的運作常是以因果聯屬的方式進行。依常識,我們認為事物的發生是某一事件 PCCCn 先行條件下,依一系列普遍法則運作而產生的結果。因此,我們理解歷史時,常欲追溯事物的起源,而有所謂「起源」 (origins) 的偶像崇拜。在實際的歷史認知與寫作時,我們總是先敘述事件的起源、插曲、再到它最近的結果。如同亞里斯多德 (Aristotle) 對敘述形式的說明,一齣戲劇包含的開頭(場) (beginning) 、中段 (middle) 與結尾 (end) 。所以在進行歷史認知時,我們所做的其實是由與我們最遙遠的古代到新近的現在。但根據休姆 (David Hume) 對因果觀念的解構,因果關聯,「不過是心靈的慣性 (habit, custom, or propensity) 作用,將經驗中經常相連 (constant conjunction) 的兩個事物視為理所當然的必然連鎖,而將之名為因果關係。所以,事物自身之間並無因果連鎖,那只是人想像作用的產物。」5 因此,在歷史思維中,「起源」並沒有知識論上優越的基礎。同時,根據尼采的系譜學 (genealogy) 與傅柯的知識考古學 (archaeology of knowledge) 方法,以及現代史學中對「起源」的批判、歷史溯源學的方法,都證明了「起源」在歷史認知中並無認知上的優越性。6

尼采從哲學上批判「起源」偶像、與其對十九世紀歷史學專業的學院文化的批評,迄今仍然有效。如同笛卡兒,尼采批評歷史家沉溺於過去,專注於尋找起源,以致與現時失去了連繫,這是十九世紀特有的歷史病。7 但尼采忽略了西洋史學史發展上的一項重要事實,即西方近代史學超越了歷史學家的實際經驗範圍,而能進入歷史學家實際上無法親證的世界。近代西方史學的一項重要成就即是歷史學超越了親證之知,而成為推論性的知識。對於知識源自親身驗證的強調,將導致歷史懷疑論 (historical pyrrhonism) 。柯靈烏說道:「以親證為知識本質,將使歷史學成為不可能。」8

在歷史思維中,歷史家思維的起點既非限定於遙遠的「起源」,也非限定於與我們親近的現在。因此,就時間方面言,在歷史思維中並無一定的先後次序,時間中的任何一點都可以被指定為歷史思維的起點。近來,歷史理論家對於歷史敘述的形式分析已驗證了此一論點。歷史事件可以有不同的「情節」 (plot) 編排,以不同的「情節設置」 (emplotment) ,賦予事件不同的意義。9 同樣地,將空間言,在歷史思維中,空間距離的遠近也不具任何認知上的差異。

柯靈烏嚴厲地批評了休昔底的斯 (Thucydides) 的「當代史」代表了希臘人直率的自我中心的想法 (straightforward egotism) ,將一切非希臘的事物看作是野蠻的,因此不值得嚴肅的加以研究。10 杜正勝的「同心圓」理論正表現了休昔底的斯狹隘的自我中心論。如前所述,現代歷史學的成就在於能夠超越歷史家的親證範圍,而進入與其在時空與文化上異質的世界,強調歷史知識從周身開始的假定,無疑地是從現代歷史學已獲得的成就上退卻,這是歷史學退化的表徵。因此,時空的差異並不足以構成歷史理解上的難題,而類似的假定也欠缺歷史知識論上的妥當性。

鄧世安試圖解決西洋史研究與教學中時空與文化差異的問題。他意圖以引用上述休姆的理解理論來說明歷史知識的性質,並強調想像在歷史研究與西洋史教學中的重要性,來解決台灣在西洋史教學上所面對的文化差異與歷史理解力問題。正如柯靈烏對歷史知識的推論性質的強調,對於鄧世安而言,「歷史知識的有效性是建立在證據的充足與確鑿上,而非在時空的接近與否上」,由是觀之,「時空阻隔無損於歷【西洋】史的研究與教學。」11

但將歷史想像引入歷史知識中,將面臨一個知識論上的難題,即所謂哲學的現代性問題。現代主義史學的知識論基礎,在於接受笛卡兒 (Cartesianism) 傳統的假定,劃定認識主體 (subject) 與對象 (object) ,並將之絕然分離。與此相關地,是主觀性 (subjectivity) 與客觀性 (objectivity) 、合理性 (rationality) 與非理性 (irrationality) 之對立。在歷史思維上,這形成了兩互不相聯的現在 (the present) 與過去 (the past) 。因此,歷史思維的重點在於:如何去縫補過去與現在的時間鴻溝。歷史主義者意圖以移情 (empathy) 從方法論來克服「時間距離」 (temporal distance) 的問題,便是此一現代主義歷史思維的產物。海德格 (Martin Heidegger) 與伽達瑪 (Hans-Georg Gadamer) 批評了歷史主義所隱含的技術宰制與方法至上的傾向。12 同樣地,借用柯靈烏的「歷史想像」來克服西洋史研究上的問題,同樣隱含了此一難題。

最後,我們需要一項理論工具來面對此一難題;而後現代主義中所謂的歷史經驗理論與「去脈絡化」趨向,為我們提供了一個認識的基礎。後現代主義捨棄脈絡化的思維,而回歸到直接的經驗本身。在歷史認知的過程中,現在與過去、自我與他者都不能宣稱具有較高的認知地位。後現代主義的歷史經驗理論,不同於現代主義或歷史主義的歷史理論意圖去接合過去與現在,認知主體以方法策略去復活過去;而是將過去從現在疏離開來,去區別過去與現在的差異 (difference) 所在。13 正如安可史密斯詩意的譬喻:歷史的意義不再依附於歷史之樹的樹枝、樹幹;而僅僅是樹葉本身。秋風一臨,樹葉將隨風飄落。後現代主義史學,是沒有枝幹,僅有樹葉的史學之樹。14

人類學理論也有助於我們解決時空相異的兩個文化間相互了解的問題。七Ο年代以來,人類學理論被大量引入歷史研究中。人類學的理論讓歷史家們了解,他們所碰觸、會合的是一個與其迥然不同的異質文化,或「他者」。人類學家將他們的研究對象從不同於觀察者的角度來看待。歷史學家之於他的研究對象,正如人類學家所碰觸到的異文化,是一個奇異、神密世界的一部分。15 因此,吾人理解與自己切身相關的歷史與文化時,所遇到的隔閡與困難並不比理解古代文化或異文化要來得少。進一步推論,吾人在理解自身與理解異文化時,同樣有渺不可稽、瞎子摸象之感。如此,豈不是時空相同或相異的二個文化彼此的了解皆成為不可能;歷史理解便失去存在的理據?因此,時空與文化差異並不構成西洋史研究與理解的困難。

在〈發刊辭〉中,我們強調了「史學史」研究對台灣西洋史與歷史研究的重要性。我們說道:

所謂的史學史不僅指涉對史家、史著、史學思想、觀念的研究;它同時意指對重要的歷史問題的歷史的研究,也就是所謂的「學術史」的研究。前者現有的成果已頗有可觀;後者則仍有待努力。16

在文中,我們呼籲台灣的西洋史學界應對諸如「文藝復興」 (the Renaissance) 、「十七世紀的普遍危機」 (the general crisis of the seventeenth-century) 、「法國大革命」 (the French Revolution) ……等西洋史中重要的問題作史學史的研究。誠如柯靈烏所言:「歷史是人類心智的自我認知。」人渴求認知萬物。然其理解,必自人類自身起;而欲認識自我,必自人類的歷史起始。同樣地,歷史家從事理解人類的歷史時,必須先了解自己工作的性質。所以,歷史家對歷史此一學科自身歷史的了解便是史學史,它是歷史家自我認同的重要來源。更進一步,如引文中所述,我們認為史學史不僅指涉對史家、史著、史學思想、觀念的研究,它同時意指對重要的歷史問題的歷史的研究,也就是所謂的「學術史」的研究。在此,我們所主張之「史學史」研究,即是史學研究者應在其專業範圍內,對其同行專家的著作作深刻的理解。

以下,我將提出台灣西洋史研究的新取向─「史學史」的研究。此一「史學史」的研究取向,主要係援引自荷蘭後現代主義歷史理論家安可史密斯的「敘述實體」概念。17 我將藉由安可史密斯的「敘述實體」概念,從普遍地來說明歷史學的性質;從特殊地來試擬台灣西洋史研究之芻議。在本文中,我所使用的方法是邁乃克 (Friedrich Meinecke) 式的觀念史。我意圖呈現「史學史」或「敘述實體」概念,在歷史思想與歷史職業中的變遷。我嘗試去追溯「敘述實體」的系譜,將「敘述實體」與歷史主義的核心─「歷史觀念」 (historische idee, historical idea) 、觀念論的「具體的共相」邏輯 (concrete universal) 連接起來,並以近來後現代主義對歷史文本的討論,去更新歷史主義的主要原則─即「個體性」 (individuality) 原則。18 在以下的討論中,我將顯示「個體性」概念,如何從一個形上學實體的概念轉化為一個敘述主義 (narrativism) 的概念。我將依次分別討論洪堡德 (Wilhelm von Humboldt) 的「歷史觀念」、赫伊津哈 (Johan Huizinga) 的「歷史感覺」 (historical sensation) 與「歷史形式」 (historical form-giving) 、歐克秀 (Michael Oakeshott) 的「歷史個體」 (historical individual) 、華雪 (W. H. Walsh) 的「總括,或接合」 (Colligation) 與明克 (Louis O. Mink) 的「形構,或整合形態」 (Configuration) 等概念。在這些人的歷史理論或歷史實踐中,雖然他們都掌握了歷史的「個體性」原則;但在他們中有些人的歷史理論與實踐中潛藏了對歷史實在的形上學思考,歐克秀與明克或許是當中的例外。他們同時也主張,在歷史研究中,歷史家所面臨的不是一系列互不相聯繫的事實 (brutal facts) 。歷史家必須掌握歷史的整體性,提供一個特定的觀點 (individuate a point of view) 使過去得以被理解。在我的討論中,柯靈烏與安可史密斯是此一史學系譜的最高峰 (zenith) 。我認為,以柯靈烏的「史學史」概念與安可史密斯的「敘述實體」概念來說明何謂「史學史」的研究,最為恰切。因為,他們都帶有後現代主義史學中「敘述轉向」 (narrative turn) 的特色。他們對歷史學性質的討論,把我們由過去實在本身、歷史家的認知程序與策略,轉移到歷史實踐與歷史文本當中。也就是說,我們必須將歷史學視為一個歷史學家們所組成的作者與讀者的詮釋社群 (interpretive community) 。19 同時,我們將歷史學中的討論,視為對歷史家們的歷史著作,也就是歷史文本的討論,了解歷史文本間的差異所在。歷史洞視與歷史學科的真實進展,就在於對歷史文本間之差異性的掌握。這將引領我們進入後結構主義對歷史文本的討論。

洪堡德:「歷史觀念」

洪堡德是十九世紀德國歷史主義的奠基者,蘭普雷希特 (Karl Lamprecht) 喻之為「最偉大的觀念學理論家」 (greatest theorist of the Ideenlehre) 。20 洪堡德試圖為多樣的歷史現象尋求一個和諧地整體,了解歷史中內在的聯繫與一致性 (Zusammenhang, connectedness) 。洪堡德認為,在混亂的現象背後,隱藏了一個永恆的、形上學的實在。所有的歷史現象皆是此一形上實在的具體表達。這一個形上的實在也就是「觀念」 (ideas) 。「個體性」是這些形上觀念的設準。「歷史觀念」儘管是永恆的、無時間性的,但它們都表現在具體的歷史個體中。個體性是一個潛藏的形上實在、倫理觀念的具體的、歷史的表達。21 個體性不只表現在每一個個人身上,同時也表現在社會制度、國家與民族。

歷史家的任務在於理解每一個歷史個體,也就是「歷史觀念」,而不僅僅在呈現「如其發生」 (present what actually happened) ,必須能發現事件的內在網絡,將之視為一個整體。為了達成這個目的,歷史家必須運用「同情的理解」 (Verstehen, sympathetic understanding) 。

因此,對洪堡德來說,歷史家的任務在於必須能夠聯繫事實與觀念。

有兩種同時進行而獲得歷史的方法:第一,是對事件作精確的 (exact) 、不偏不倚的 (impartial) 、批判的 (critical) 研究;第二,連接所探究的事件,並且以直覺的理解 (intuitive understanding) 那些無法經由第一種手段達到的事件。22

第一種方法是歷史批判方法的運用,也就是歷史事實的建立。這是十九世紀日爾曼歷史主義所仰賴的基礎。23 但一個事件僅能部分地經由感官世界被認知,我們經由第一種方法所能獲致的僅是歷史的必要基礎、是它的材料,而非歷史自身;其餘的部分必須經由直覺、推論 (inference) 與猜想 (guess, or divine) ,歷史家必須將這些片段聚集成為一個整體。洪堡德賦予史家的任務不僅是簡單的描繪實在,而是了解觀念。

第二種方法與藝術家相類似。洪堡德認為歷史與藝術同樣在模擬與再現實在,兩者的基礎同是認知真實的形式、發現必然性與清除偶然的事物。但歷史與藝術不同,藝術家僅僅去透過了解實在的表象,因而遠離了實在;歷史的目的僅僅在於尋找實在,並穿透到實在之中。歷史家尋求事件的真理,正如藝術家尋求形式之真理。

歷史運作所依賴的成分是實在感,歷史家所尋求的是實在。它包含了對存在在時間中變動的知覺,依賴於過去與現在的原因,同時意識到精神的自由,所以實在除了表面的偶然性,尚有其內在之必然性。歷史家必須能揭示歷史事實間所存在的必然性。

理解依賴於探究的心靈與探究的對象之融合。理解總是運用一個預先存在的普遍觀念 (a pre-existent general idea) 至那些新鮮的與特殊的事物。但歷史家所賦與他的敘述以形式的,並非想像的哲學價值,或詩性的誘惑,而是真理與精確性。洪堡德反對將黑格爾式的歷史哲學用來加諸於歷史。但他仍承認一個形上學實有的存在,歷史觀念是此一形上學實有的彰顯。歷史家無法直接了解此一形上學實有,僅能透過表達此一形上學實有的歷史觀念來了解。是故,洪堡德說道:人類的判斷無法直接認知到宰制世界的計劃,僅能在彰顯它們自身的觀念中猜想它們。24 因此,所有歷史都是觀念的實現。

赫伊津哈:「歷史感覺」與「歷史形式」

荷蘭歷史學家赫伊津哈的史學帶有濃厚的美學風格,他特別強調歷史家捕捉過去,而非再現過去的能力,這影響了安可史密斯的歷史理論。25 同時,赫伊津哈意圖綜合在歷史理解中,個別與普遍的因素。對於赫伊津哈來說,歷史理解必須掌握歷史的個體性與普遍性的脈絡。

赫伊津哈的學術事業的開端正處於十九世紀末與二十世紀初實證主義史學與歷史主義爭論的時期。在德國,蘭普雷希特意圖將自然科學的研究方法引入歷史的領域。對蘭普雷希特而言,唯有能夠推導出普遍概念的學科才能稱之為科學。歷史研究必須能夠推導出關於個別事實的普遍概念,唯有如此,歷史才能夠成為一們科學。同時,蘭普雷希特認為,歷史學的任務在於成為一門社會心理學 (social psychology) ,他為歷史學提供了一種心理學式理解的方法。另一方面,受蘭克 (Leopold von Ranke) 的影響,有些歷史家們認為歷史家的活動在於直覺 (intuition) 與「再經驗」 (re-experience) 個別的事實。德國新康德主義學者 (Neo-Kantian) ,如李克特 (Heinrich Rickert) 與文德爾班 (Wilhelm Windelband) 等意圖建立人文科學的方法論。他們區分「表意的」 (idiographic) 與「律則的」 (nomothetic) 科學。前者處理的是關於個別的知識;後者關心的是普遍的概念。他們認為關於個別的知識,而非普遍概念才是人文科學的真正關心所在。吾人可以如實地「再經驗」事件的獨特過程。26

赫伊津哈與蘭普雷希特爭論。他認為,將歷史化約為普遍概念,將使事實失去其獨立的意義。同時,他也反對蘭普雷希特的心理學式的歷史理解方法。但他也不認為如蘭克的後學所稱,吾人可以如實地再現過去,史家也沒有意圖去複製 (reproduce) 過去的實在。赫伊津哈認為,歷史同時結合了普遍性與特殊性。歷史經驗是個體性、普遍性的辯證同一。

赫伊津哈提出了「歷史感覺」或「歷史碰觸」 (historical contact) ─他放棄使用「歷史想像」 (historical imagination) 或「歷史視覺」 (historical vision) 的名稱,因為,就作為一種視覺的概念,太過於受限─的理論。歷史感覺是歷史家從一份文獻檔案、一部編年紀、一份印刷物、一首古老樂譜的記號所喚起的經驗。赫伊津哈以比倫 (Henri Pirenne) 的《比利時史》 (Historie de Belgique) 第一、二部為例,說明比倫在書中並未去描繪人民的實際生活,也未呈現過去的實在;但他給予了豐富的形象,令它們能夠被吾人所感受。27

赫伊津哈斷言,歷史是一種詮釋過去對吾人意義的科學。在此一歷史概念中,隱含了「安排」 (arrangement) 的概念。歷史並不是歷史家被動地接受史料,毫無批判地將之聚合而成。相反地,歷史家必須去理解脈絡、「形塑」 (form-giving) 、給予意義,指出歷史與當代文化形式間的關係。赫伊津哈提出了「歷史形式」理論,或他所稱的「形態學的方法綱領」 (methodical program of morphology) 。每一個明確定義問題的歷史論文都在回答一個歷史形態學的問題。

為了去理解反映在他自身文化中的一個過去片段,無論何時何地,歷史家必須嘗試去觀看這些片段的形式 (forms) 與功能 (functions) ……。

歷史認知的心靈所知覺到每一個事件,假定了一種對過去的材料之安排,從混亂的實在中,結合了一定數量的資料構成為一個心靈圖像 (mental image) 。28

赫伊津哈堅持史家對過去的理解是與他自身的當代文化相關的。在實際的日常生活中,吾人同樣在安排實在。因此對赫伊津哈而言,歷史思想實際上是思想的擴充,對實在採取一種極端唯名論 (nominalism) 的觀點。在日常生活與在政治史、經濟史中,我們經常運用諸如議會 (parliament) 、世界大戰 (world war) 、資本主義 (capitalism) 等唯名的概念賦予過去以一種形式。這種現象在文化史的領域特別顯著。赫伊津哈認為文化史的真正問題在於社會現象的形式、結構與功能的問題。文化史家必須清楚地定義生命、思想、習俗、知識、藝術的形式。但這並不意味著將歷史化約為社會學。文化史家必須考慮現象自身所具有的顯著意義,而非去設計一些從現象中演繹出的普遍有效的規則。赫伊津哈意圖綜合普遍的與個別的,而掌握歷史的個體性。

歐克秀:「歷史個體」

歐克秀是英國觀念論哲學的祭酒,他的歷史理論是奠基於英國觀念論 (British Idealism) 的哲學之上。英國觀念論者,特別是布萊德雷 (F. H. Bradley) ,結合了對實在的形上學之討論與經驗哲學,可以說是後康德觀念論 (post-Kantian idealism) 與英國經驗主義 (empiricism) 的聯姻。29 但歐克秀否認康德所謂「物自體」 (thing in itself) 存在的可能性,而堅持實在即是經驗。沒有可以與經驗相分離而外在於心靈的事實或對象。因此,歐克修解消了傳統關於認知主體與客體、心與物、思想與事實的二元分歧。在歐克秀的歷史理論中,顯現了他對歷史家實際經驗的注重。歷史世界即是歷史家所建構的經驗世界,是歷史家對於他所面對的所謂的「權威」 (authorities) 或「史料」 (sources) 的一種安排。

歐克秀從「經驗的整體性」 (experience as a whole, or the totality of experience) 觀點來考察各種經驗模式。歷史是一種抽象的經驗,因為它是建立在其自身之設準 (postulates) 上。對歐克秀而言,經驗是完整的、是全然地自我批判的。經驗建立在其自身之設準,意味著它不是一項完整的經驗,它是經驗遇到阻礙、是有所保留的,是抽象的。因此,它不是完整的經驗;而是經驗的修正 (modification) ,是一種經驗模式 (mode) 。唯有哲學掌握了經驗的整體性,哲學經驗是沒有預設的經驗,使全然地批判的。

但歐克秀堅持各種經驗模式的自主性,拒斥不相干的考慮介入到其他經驗模式中。歷史是一項建立在其自身的設準,同時能產生適合其自身結論的活動。它是一個自主的觀念系統、經驗形式或論域 (universe of discourse) 。因此,他反對以自然科學的解釋模式運用到歷史的領域,及以實際的考量來解釋歷史,但他也反對將歷史觀點運用到其他經驗模式。因此,歐克秀對歷史理解的自主性之堅持,同時反映了他對十九世紀以來的幾股重要的思潮,如實證主義與歷史主義,所持的保留態度。

歐克秀堅持實在的判準,是所謂真理的「連貫說」 (coherence theory of truth) ;而非「符應說」 (correspondence theory of truth) 。歐克秀以所謂的歷史建構論 (historical constructionism)30 來反對實證主義史學將歷史定義為史料學。歷史真理的判準在於歷史家所建構的觀念世界是否連貫一致,而非符應於任何既定的觀念或外在於經驗世界的實在。

同時,歐克秀也否定將歷史區分成客觀的事件過程 (history as it happened, the course of events) 與對其之思想 (history as it is thought) ,這假定了事實與經驗是可以相分離的。同時,歷史家的經驗不是去發現、去捕捉,或者詮釋;而是去創造、去建構。因為去發現、去詮釋隱含了外在於心靈的對象。書寫歷史是創造歷史的唯一方法。31

歐克秀反對如鮑桑葵 (B. Bosanquet) 等,將歷史視為一個系列 (a series) ,或一個僅是接合的編織物 (a tissue of mere conjunctions) 。同時,歐克秀也批判十九史世紀的所謂「科學地歷史家」 (scientific historians) 對獲得所謂「一手史料」的必要性與精確性、研究工作的必要性的堅持之見解。事實從來不是給定的,而是獲致的。事實與經驗、思想是密不可分的。歷史事實或權威自身是歷史思想的產物,在被運用之前必須被轉譯為歷史的範疇。歷史是斷定證據要求我們去相信的 (what evidence obliged us to believe) ,而非將「事實發生」 (what actually happened) 做為歷史的目的。32

在歷史研究中,歷史家並非開始於孤立的事實,歷史做為一種經驗模式,是一個世界,而且是一個觀念的世界。歷史家的工作在於將這個給定的世界,使之成為一個更完整的觀念世界。

歷史不是開始於蒐集片段的孤立事實,也不是開始於普遍的懷疑,更非開始於空白的與空洞的意識;而是開始於一個同質的觀念世界。33

在經驗中所成就的是一個完全連貫一致的觀念世界,它必須獲得最大程度的統一性。但歷史的觀念世界是一個不穩定的觀念世界。在歷史中,新的發現不應被增添入舊的觀念世界,而必須轉變整個觀念世界,使之成為一個更為連貫一致的世界。

從邏輯的觀點看,歷史中所給定的是一個「設準」 (postulates) 系統。

沒有歷史家是開始於一空白的意識、孤立的觀念或普遍的懷疑,心靈狀態從未是如此地。它總是開始於一套設準(大不分未經檢證的),限定它的思想,給予事件過程特殊的觀點,此一點是與它的設準相符的。34

歷史經驗的判準是自我完整性 (self-completeness) 或個體性,亦即歷史世界是一個連貫一致的世界,而非由孤立的事實所組成的世界。歷史家在從事其活動時,它的主要任務是去建立事件間具有意義的關係,將前在的 (antecedent) 與接續的 (subsequent) 事件連接起來。這樣的關係是內在的或內部的,而非外在的或外部的。歷史經驗所處理的對象是事件、事物(或制度)與人。它們之間的區分不是絕對的或終極的區分。歷史所處理的對象不是絕對獨特的時空要素。歐克秀斷言這樣的歷史從未被書寫過,也無法被書寫出來。35 同時,前在的事件與接續的事件間關係的構成是一種「偶然性」 (contingency) 的關係。歷史世界整體的同一性來自事件間偶然地黏合 (contiguity) ,或碰觸 (touch) 。36

歷史研究的對象預設了一個主題的概念,此一主題概念即是「歷史個體」。歷史家必須劃定「歷史個體」做為歷史認知的概念工具。所謂的「歷史個體」,包括歷史事件、事物、制度與歷史人物。對於觀念論而言,設定歷史個體是一抽象的行為,它破壞了經驗的整體性。歷史個體是被預設的,被賦予、指定的 (designated) ;而非被定義的 (defined) 。歷史自身不能、也無法提供歷史個體,歷史是建構在個體性概念的設準上。37

歐克秀繼續論證道,歷史個體的兩項原則是連續性 (continuity) 與非連續性 (discontinuity) 。歷史個體的個體性,是由非連續性的原則建立 (established) ;由連續性的原則而得以維持 (maintained) 。歐克秀相信這是所有歷史思考中所隱含的假定。38

歐克秀舉「羅馬帝國」為例,它能被從其環境中指認出來並不是因為它在形狀、大小或內容上從不變化,或者是歷史家選擇了一最少阻礙的界限,將事物的名稱限定到事物變遷,使其個體性變得含混之前或某些不被外在環境改變之核心;而是開始於與先前事件間明顯地持續性的斷裂而標示出來,一但它被建立,它可以保存持續的存在。因此,一個歷史個體能夠從歷史中被指定出來,是因為打破了持續性,並進一步維持其存在。

在此處,我們面臨必須考察歷史變遷的問題。換言之,即歷史個體在時間中的變遷與持續性。因此,我們面臨的是「同一性」 (sameness) 與「差異」 (difference) 的問題。歐克秀據以解決此一問題的是從黑格爾與布萊德雷那兒得來的「具體的共相」或「差異中的同一性」邏輯。對黑格爾與布萊德雷而言,同一性之設計可達成是因為設定了差異;差異可以被識別是因為設定了同一。歷史個體是一「變遷之同一」 (changing identity) ︰

歷史中的個體是不斷生成變化,也持續同一的;它持續一段時間,地方的轉變並不會破壞它的同一性。歷史事件從未僅僅是一個定點,一個歷史事件或制度從未僅僅存在於這兒或那兒;一個歷史人物,只要活著,日復一日,輾轉流徙,依舊保持著其同一性。歷史個體所仰賴維持其同一性之原則是所謂的「不可區分的同一性」 (identity of indiscernibles) 。39

此一「不可區分的同一性」意謂著,同一性之做為同一,不因多樣性而使之產生差異。

歐克秀在本文的討論中所佔有的特殊地位,在於其對所謂歷史個體之論述。他指出歷史理解預設了歷史個體做為歷史認知的概念工具,同時,此一歷史個體的判準是個體性,也就是具體的共相。進一步,基於歷史建構論與經驗與實在不可分離的立場,對歐克秀而言,歷史個體並非外在於歷史家的經驗與思想,而是出於歷史家的建構,這將歷史個體指向敘述主義的個體性概念。

華雪:「總括」與明克:「形構」

華雪與明克的歷史理論同樣在回應 1943 年韓培爾 (Carl G. Hempel) 的論文─〈普遍法則在史學中的功能〉 ("The Function of General Law in History") 。40 根據韓培爾,歷史解釋的邏輯結構與自然科學是一致的。普遍法則在歷史解釋中的使用,如同在自然科學的解釋是不可或缺的。在歷史解釋中,一個歷史事件(「受闡釋端」, explanandum )得以被解釋,是一系列先行條件(「闡釋端」, explanans ),透過一套普遍法則(一個或多於一個以上的通則)的運用而達成。這即是著名的「覆蓋律」解釋模式 (covering law model) 。

華雪修正了韓培爾的理論,歷史解釋是一種「準科學」 (quasi-scientific type) 的解釋,同樣需要運用普遍法則到特殊的事件。但歷史解釋所尋求的與自然科學的解釋不同。自然科學的解釋試圖將事件安置到普遍法則之下;歷史解釋則試圖去顯示事件之間的內在關係,使被解釋的事件與之使其與先前、之後的事件連結,構成一個持續的過程,成為一個有意義的整體。為反對韓培爾的理論,華雪捍衛「總括」概念在歷史解釋中的重要性。麥可克雷夫 (C. Behan McCullagh) 說道:「華雪對分析歷史哲學最大的貢獻,在於提出並探討總括一詞在歷史寫作中的功能。」41 所謂「總括」,是將許多不同的事件聚集安置在適當的概念之下 (groups different events together 'under appropriate conceptions') 。42 根據華雪,「總括」一詞,來自於十九世紀的邏輯學家惠威爾 (W. Whewell) 。華雪承認,在歷史學與自然科學中,歷史家與科學家同樣都運用總括的方法。但歷史解釋與自然科學解釋的目的不同。歷史解釋在與解釋事件如何與為何發生。華雪贊同德雷 (W. H. Dray) 的「解釋什麼」 (explaining what) 的看法,在歷史中,詮釋 (interpretation) 多過於解釋 (explanation) 。43 根據華雪,一個事件得以被解釋,是因為能將之置入到一個運動的過程中。

華雪注意到,在歷史實踐中,歷史家們所經常使用一些引導性與支配性的操作概念,如「工業革命」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啟蒙運動」 (the Enlightenment) 、「浪漫運動」 (the Romantic Movement) 、「十九世紀英格蘭的改革世紀」 (the age of reform in nineteenth-century England) 、「獨占資本主義的興起」 (the rise of monopoly capitalism) ……等。這些概念將歷史過程組織成一個可理解的整體。華雪將這些歷史家們經常使用的概念,稱之為「總括」概念。44

在歷史中使用總括概念意味了去詮釋。華雪指出,我們將不同的事件歸屬到一個單一的發展,並不是將他們以休姆的方式視為鬆散的與分離的。因此,歷史並非個別事實的積累,而必須將他們視為一個整體。歷史家與他們的讀者們最先碰觸到的是一大堆互不聯繫的材料,歷史家接著經由顯示特定的主題或發展,賦予這些材料以特殊的意義。歷史家解釋單一的事件是經由展示這些事件如何地被融入一個持續發展的過程。最值得注意的是,華雪同時注意到在歷史實踐中,「總括」概念,或他所稱的「個殊物的複合體」 (the complex particulars) 自身也有其歷史。我們在以下討論安可史密斯的「敘述實體」概念時,將會發現安可史密斯獲益於華雪「總括」概念之處。

華雪同時受到柯靈烏與歐克秀的影響,但對二者皆有所保留。一方面,他堅持歷史解釋的對象是行動 (action) ,是一個過程 (process) 。同時,他堅持目的論的 (teleological) 解釋。歷史家所意圖解釋與感興趣的不僅是意圖 (intention) ,也包含結果 (results) 。歷史事件不是如經驗哲學家所言,以外部相連地發生;所有事件必然地是一個行動者或一群行動者在一段時間內從事一項長期的政策 (pursue a long-term policy over a period of time) 。但華雪認為一個計劃的政策不一定能確切執行,它可能遭遇一些阻礙。因此華雪以過程、運動與發展的觀念取代一個已實現的政策為歷史思想的首要部分。這是對柯靈烏的修正之處。

另一方面,華雪的「總括」概念,與歐克秀的「歷史個體」有相近之處。華雪坦承歐克秀的「歷史個體」與觀念論的「具體的共相」是他的「總括」概念的來源。但歐克秀反對目的論式的歷史詮釋。因為,這種帶有實際的現實目的去解釋歷史,不可避免地將「倒讀歷史」 (reading history backwards) 。我們應嚴格區別「歷史的過去」 (historical past) 與「實際的過去」 (practical past) 。45 華雪認為歷史不可避免地總是「倒讀地」,但這並不意謂我們將會犯了「惠格史家」 (Whig historians) 的謬誤,也不意謂著我們無法區分歷史的過去與實際的過去。46

麥可克雷夫、德雷與薛必克 (C. B. Cebic) 等人試圖進一步擴大華雪的「總括」概念在歷史寫作中的功能。他們試圖在「總括」概念下引入「分類」 (classification) 概念。換言之,歷史解釋不僅解釋事件的持續過程與運動、發展,同時它也允許將歷史事件作適當的分類,而且也必定蘊含分類概念。換言之,我們可以分析一個「總括」概念所具有的分類概念,而這些分類概念即是此一「總括」概念的性質。歷史爭論即是在討論「總括」概念的分類性質。47

麥可克雷夫舉艾爾頓 (Geoffrey R. Elton) 對 1532 至 1540 年間由湯瑪士‧克倫威爾 (Thomas Cromwell) 對英國政府統治所帶來的變革之描述為例,來說明「總括」概念所具有的分類性質。艾爾頓將這些特定的事件總括為「都鐸統治革命」 (the Tudor Revolution in Government) 此一概念。根據艾爾頓,此一「統治之革命」,有兩個層面:其一,是國家憲政體制的革命,國王與國會第一次獲得了對領土完整的主權,同時國王擁有對世俗與宗教事物之權威;其二,是政府行政的改革,科層政府體系取代了皇家管家的統治。48

對麥可克雷夫而言,歷史爭論在於爭辯總括概念下,這些分類概念的性質。以艾爾頓的例子為例,在歷史論爭中,許多歷史家們同意艾爾頓所描述的「革命」,而非「演進」 (evolution) ,那麼多大統治方式的歷史變遷能夠被稱為「革命」?進一步,所謂的憲政與行政上的「統治之革命」,究竟是發生理論上的或實際上的?歷史家必須澄清這些論題。

華雪所意圖提供的是一個具說服力的觀念論歷史理論,同時也修正了實證主義的歷史思考。在歷史學中,「總括」概念的使用類似黑格爾的「具體的共相」邏輯。所謂「具體的共相」,意指「多樣性中的同一性」 (unity in diversity) ,即是在多樣的現象中尋求出一個統一性。「具體的共相」不同於「抽象的共相」 (abstract universal) ,它是普遍的,但不是抽象的,是具體的,是關於個體事實的。

明克是分析歷史哲學界中「語言轉向」 (linguistic turn) 的代表。明克對歷史哲學的討論,主要的興趣在於歷史著作的「文本性」 (textuality) 與「互為文本性」。49 對明克而言,歷史論證中最富有意義的結論是埋藏或混含在歷史著作自身的敘述結構之中。50 敘述對於作家與評論家來說不僅僅是一個技術上的問題,而是一個首要的與不可化約的人類理解形式。51 同時,即使是最具分析性的歷史論文,如赫伊津哈的《中世紀的凋零》 (The Waning of Middle Ages) 與拉斯烈 (Peter Laslett) 的《失落的世界》 (The World We Have Lost) ,都預設了歷史家更普遍底理解、敘述形式與歷史變遷模式。明克也注意到了歷史著作的「互為文本性」。他主張歷史家必須閱讀其他史家的作品。這是任何歷史知識的理論必須要考慮到的。52

明克反對韓培爾將歷史解釋與科學解釋的邏輯結構等同起來,他主張歷史與科學的理解方式是不同的。明克區分了三種組織吾人經驗的理解模式:「理論的」 (theoretical) 、「範疇的」 (categorical) 與「形態的」 (configurational) 分別相應於科學、哲學、歷史與敘述虛構 (narrative fiction) 。53

所謂「形態的」理解,是將一系列的事物安置到一個單一的、複合的與具體的關係中,作為此一關係複合體的要素。一個特別的事件的整合型態就好像是拼圖 (jigsaw puzzle) 的一部分。54 明克斷言,在人類的理解經驗中,總是試圖將事物視為一體 (seeing-things-together) 。

明克認為,歷史家的歷史研究,無論多費力與技巧,僅僅只有增加事實知識的精確性而已,它們依舊是偶然與不連續的。對歷史證據的分析與批評在原則上能夠解決關於事實的爭論,但無法解決關於各種關係的可能組合。55 因此,明克主張歷史家的首要任務在於整合與綜合。

歷史家必須將一個歷史敘述的各個成分透過一個重疊描述的網絡 (a network of overlapping descriptions) 整合在一起。而這些重疊的描述或許不是故事本身的一部分,而僅僅是將它理解成為一個整體。56

在形態的理解中,結尾與開端的允諾相連結正如開端與結尾的允諾相連結。如此說來,向後參照的必要性抵銷了向前參照的偶然性。去了解時間的接續性意味著同時以兩個方向思考,因此時間不再是承載著我們沿流而去的河流,而是從空中同時俯瞰逆流而上與順流而下的河流。57

明克以空間的語言,透過空間解構了時間的連續性質。歷史認知不再是歷史家沿著時間之流作「歷時性的」 (diachronic) 理解;而是歷史家將自身置於一個時間之流外的空間俯瞰,從一特定的觀點作「共時性的」 (synchronic) 理解。58 歷史理解是從一個位於時間之流外的特定觀點同時以兩個方向來進行的,即逆流 (upstream) 與順流 (downstream) 。在此,明克的「形態的」理解具有雙重意義:其一,是「形態的」繼承了歷史主義對於歷史理解應將過去視為一個連貫的整體的見解,依此看來,明克的「形構」等同於先前洪堡德所言之「歷史觀念」;其二,是明克以空間的隱喻對時間所作之解構,打破歷史主義對時間連續性質的信仰,而指向後現代主義的歷史時間思維。

從華雪到明克,我們觀察到在歷史理論的幾個重大轉變。其一,在分析歷史哲學界所發生的「語言轉向」,使得分析歷史哲學家的注意焦點從歷史解釋的層面轉移到歷史敘述的問題。從華雪到明克代表了此一轉變。華雪試圖以觀念論的「具體的共相」邏輯,取代自然科學的解釋模式;明克則已注意到敘述作為歷史家敘述地認知的重要性。其二,是從歷時性的到共時性的歷史思維的之轉變。華雪仍然試圖以過程、發展與運動的觀點來認知歷史,他殘留了歷史主義的時間線性思維;明克則以空間的隱喻解構了歷史主義的時間觀念,其三,華雪與明克都試圖去更新在二十世紀已破產的「思辯的歷史哲學」 (speculative philosophy of history) 系統;儘管它們都拒絕「思辯的歷史哲學」系統對歷史過程提出的規範性解說,歷史過程沒有一定的發展模式或韻律。但他們皆同意,「思辯的歷史哲學」將歷史視為一個整體過程的概念,是歷史學中不可或缺的認知工具。59

從以上對安可史密斯的「敘述實體」之系譜學考察中,歷史主義的「個體性」原則,成為歷史思維的規範性原則。無論是洪堡德的「歷史觀念」、赫伊津哈的「歷史形式」、歐克秀的「歷史個體」、華雪的「總括」或明克的「形構」,都認為歷史認知須在多樣、變化的所謂「事實」中,尋求一個統一的整體。歷史認知不是單純的事實之積累,而必須掌握歷史之整體性。個體性提供了史家一個特定的歷史觀點,從此一歷史觀點,過去可以被視為一個連貫一致的同一體。

以下,我將以柯靈烏的「史學史」與安可史密斯的「敘述實體」觀念為例,從普遍地來說明歷史學的性質;從特殊地來說明西洋史的研究。我並主張二人的理論將有助於我們瞭解:何以「史學史」的研究是歷史研究中重要的工作;同時,它也將獲致豐碩的成果。進一步,二人的理論可以解決台灣西洋史研究中所碰觸的難題。最後,二人的理論又何以對後現代主義史學中對「客觀性」、「連貫、一致性」 (coherence) 、「大敘述」 (Grand Narrative) 、「後設敘述」 (meta-narrative) 等問題的討論有所獻替。60

選擇柯靈烏與安可史密斯的歷史理論來說明歷史學與西洋史研究的性質,並進而強調「史學史」研究的重要性,自有其理論與實際上的需求與便利之處。首先,柯靈烏與安可史密斯的理論皆是從歷史家的實踐或歷史學專業的現況出發。二十世紀的分析歷史哲學與歷史理論對歷史學性質的討論,經常僅以歷史陳述中的「字」 (word) 、「語句」 (sentence) 、「陳述句」 (statement) 作為分析對象。他們所分析的對象是歷史家們所使用語言的邏輯結構。這樣的分析方法無法瞭解歷史家們實際上所從事的活動為何,同時也與歷史家們實際所從事的狀況不合。61 柯靈烏與安可史密斯的理論不僅注意到歷史思維邏輯,同時也兼顧了歷史家的實際活動。

其次,柯靈烏與安可史密斯的理論分別代表了現代主義史學62 與後現代主義史學。兩人在歷史認知理解的某些一致之處,可以做為我們回應史學危機的參考,同時做為我們在歷史理論與實踐上前進的基礎。

柯靈烏:「史學史」

柯靈烏的「史學史」概念見於他新近重出於世的手稿中。相關的討論分別見於一九二六年的〈歷史哲學講義〉 ("Lectures on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 1926")63 與一九二八年的〈歷史哲學大綱〉( "Outlines of a Philosophy of History, 1928" ,此即是柯靈烏在其《自傳》中所稱的「 Die 手稿」, Die Manuscripts )。64 根據柯靈烏《自傳》中的記載,他的歷史概念在 1928 年夏天獲得了重大進展。65 杜森 (W. J. van der Dussen) 指出,柯靈烏的歷史思想在一九二六年到一九三0年間起了重大的轉變,他拋棄了早期的實在論 (realism) 的歷史概念,而發展出觀念論 (idealism) 的歷史理論。66 因此,這二篇討論歷史哲學的手稿在柯靈烏歷史理論的發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同時,在其中我們也可發現柯靈烏歷史理論中與後現代主義接近的地方。

在討論柯靈烏「史學史」觀念之前,首先,我借用梅驥 (Allan Megill) 區分「大敘述」 (Grand Narrative) 的四個「理想型」 (ideal types) 來作為進一步分析的概念工具。所謂「大敘述」,意指在歷史實踐中宣稱給予過去一個普遍的而具權威性的論述,它假定了歷史是一個連貫而一致的整體。梅驥區分了「大敘述」的四個層次,亦即四個「大敘述」的理想型。同時,梅驥認為,「大敘述」的四個層次與西洋史學史的發展相符:其一,是相信一個單一的歷史 (a single History) 的存在,而且我們已理解其究竟;其二,是相信一個單一歷史的存在,但必需待進一步的研究完成,我們方可理解它;其三,是相信一個單一歷史的存在,但它無法被言說,它僅能理想地 (ideally) 存在,作為一個自主學科不可企及的目標。換言之,連貫一致 (coherence) 僅存於歷史家或歷史學科的思維中;其四,所有關於此一單一歷史存在的假定都被質疑,是站不住腳的。不管它是主觀地被視作一項事業,或客觀地作為一項現在或未來可以被言說大敘述。67

柯靈烏所面臨歷史學上的問題,是屬於梅驥所謂「大敘述」理想型的第二層次;而他所提供的答案是屬於第三層次的。

柯靈烏反省西洋史學史的發展,他注意到西洋史學中在歷史研究的對象與題材不斷地擴大的過程中,尋求一個對歷史發展的整體觀點之努力。希臘時代,歷史經驗的限制使得所有的歷史都是當代史。歷史寫作的最佳形式是回憶錄 (memoir) 與當代史。柯靈烏以休昔底的斯為例,指出受限於自身的視野,休昔底的斯的史學僅限於歷史家能親證的範圍。柯靈烏抨擊休昔底的斯代表了希臘人直率的自我中心想法,將一切非希臘人的事物視為野蠻的,不值得嚴肅地加以研究。

羅馬人的歷史經驗擴大了歷史觀念。歷史興趣的擴張,導致在歷史寫作中加入許多新的因素,這些新的興趣是異質的、古老而遙遠與不熟悉的。因此歷史家在撰寫歷史時,面臨到一個問題,即為何我要處理這個而非別的問題?柯靈烏說道,這時我們將面對「選擇」的概念。因此,出現了探討特定單一的歷史主題的歷史「專論」 (monograph) 或「論文」 (essay) 。

「歷史專論」的作者們承認,他們所處理的是對部分的陳述,是個別的;而不是普遍史。柯靈烏認為,歷史事實並不是孤立的,而是與其他事實相關聯的。「歷史專論」概念的主要缺陷在於將事實從它們的脈絡中抽離出來,而構成一篇歷史專論或論文,是一個抽象的行為。

因此,這導致十八世紀的作家們嘗試去寫作「普遍史」 (universal histories) 。根據柯靈烏,「普遍史」觀念是「一種認為歷史應被視為一個整體的觀念。從這個觀點看,將會發現擁有一個作為永恆的普遍法則之例證或作為發展一個單一計劃的明確的有機統一體。」但普遍史觀念的最大缺陷在於它的規模過於龐大,歷史的整體無法以單一的歷史著作來掌握,這樣的著作從未被寫定。因此,普遍史變成了從多樣的事實中選擇作者認為重要的與感興趣的,這樣的普遍史不具有普遍性;普遍史的普遍性應是來自於觀點的統一性。

十九世紀以來,歷史專業化的發展,使職業歷史家尋求更多與更小的細節。與十八世紀的哲學式的歷史家不同,它們相信歷史的事實的總體及對其之敘述已經完整,哲學式的歷史家的任務再於將或多或少的片段融入而為一個整體;十九世紀的職業歷史家們相信歷史的整體尚未被發現,但尚待發現,而且也將被發現,因此歷史家的任務在於收集更多與更多的細節。這即是所謂的實證主義史學或實在論者的歷史理論。

柯靈烏強烈地批判實在論者 (realists) 的知識理論;同時,對十九世紀實證主義史學宣稱「定論歷史」( ultimate history ,在此,柯靈烏所使用的術語是「歷史個體論」, historical particularism )68 的可能性提出質疑。根據實在論者的知識理論,知識的對象獨立於心靈的認知活動之外,而有其實在性 (actuality) 。認識活動在於認知的心靈能夠掌握 (appropriation) 被認知的對象。根據柯靈烏的歷史理論,實在論者的知識理論在歷史的領域遭到嚴苛的挑戰,完全無法適用。因為歷史知識的對象是已發生的,沒有實在性的。如果實在論者的知識理論成立,那麼,歷史學將失去其知識論上基礎,陷入歷史懷疑論 (historical skepticism) ,歷史知識也將岌岌可危。

十九世紀的實證主義史學假定待所有研究工作完成後,一個單一、完整的歷史是可以獲致的。面對十九世紀歷史學職業化、專業化的結果,歷史知識大量地擴充,對此一單一、完整的歷史之期望,似乎遙遙無期。柯靈烏認為,這些歷史專論的作者意圖去蒐集所有的現有證據,給予完整的詮釋,如此好像給予某些細節最終的定論。這似乎隱含了歷史家能夠將所有的現有證據在論文中完全掌握。實際上,這是錯誤的。柯靈烏說道:每一個特定的與每一代的歷史家對某一特定之主題擁有一定數量的證據;下一代的歷史家們又將增添新的史料,那麼何處是此一過程的終結?反對這樣的理論,他批判所謂「定論歷史」的可能性。柯靈烏認為,歷史知識的進展並不是在個別的事實上,不斷地增添更多的個別事實。將歷史事實視為一個實際存在的,而且可以被徹底研究掌握的整體,將導致我們去尋求更小的細節。這是十九世紀歷史專業化的後果。我們所需要的並不是去譴責歷史研究專業化,而是提出新的歷史概念。

在一九二八年的〈歷史哲學大綱〉中,柯靈烏提出了「歷史的理想性」 (the ideality of history) 概念,來解答歷史知識論的基礎問題。他說道:因此,為反對所有的實在論,歷史哲學必須斷言歷史的理想性,以對立於歷史事實的實在性。69 所謂「理想性」,是斷言思想對象是一個理想對象,而沒有實在性。歷史思想的對象並非是過去的實在,而是現在的思想。

柯靈烏討論二十世紀史學的一個重要問題,即是在歷經十九世紀史學專業化的過程後,二十世紀的史學著作以驚人的速度快速地生產,那麼我們如何對歷史有一番基本的掌握?柯靈烏將此一問題安置在依康德批判的四個範疇中的「量」 (quantity) 與「關係」 (relation) 來討論。在「量」此一範疇(標題)底下,柯靈烏討論了歷史寫作 (composition) 的形式問題,亦即歷史寫作的最佳形式為何?也就是歷史學中的「普遍性」 (universality) 與「特殊性」 (particularity) 問題。在歷史實踐中,我們所有的是「一個單一普遍的世界史」 (a single universal world-history) 或「一種許多個別的歷史的多元性」 (a plurality of particular histories) ?70 柯靈烏的回答是:依「歷史的理想性」原則,「歷史思想嘗試去解決一個歷史問題,它是特殊的,因為它總是新潁的與不同的問題;但它也是普遍的,因為它在史家的心靈中,是唯一的問題。」

為了解決在歷史知識中,普遍性與特殊性的問題,柯靈烏引入「史學史」( history of history, 或「第二序的歷史」 , history of the second degree )的概念。71 同時,我們在此可以見到柯靈烏對歷史文本的討論。

柯靈烏指出,對於任何一個歷史問題的研究,首先須掌握的是這一個問題的歷史。歷史思想自身有其歷史,歷史家必須將歷史思想當作是他的思想對象。我們研究一個歷史問題,不能不檢視過去的歷史家們對此一問題努力的成績。當一個歷史家嘗試去解決一個特別的歷史問題時,他的探究程序總是經由蒐集與批判前人已提供的答案。歷史家總是將前人的研究以歷史地觀點加以看待,將它們自身視為一個歷史現象,表達了特定的態度,並且經由批評他的先驅者而建立其自身的觀點。

歷史家所進行工作是處理兩種材料:其一,是對一手史料的研究;其二,是研究現代的著作,也就是所謂的文獻目錄 (bibliographies) 。對於一手史料的研究,是為歷史;對於現代著作及追溯其思想之發展,是為史學史。歷史家探究的起始,並非陷入可能無窮盡的史料與所謂的「事實」中,而在於對此一歷史問題的掌握;並且,所謂的「史料」與「事實」也不是給定的,而是獲致的。我們對於歷史問題的掌握與瞭解,則來自於我們對於與此一問題相關的歷史著作與論文的瞭解。歸根結柢,史學史(第二序的歷史)優先於第一序的歷史。72

歷史家在其研究領域的進展仰賴於他對第二序的歷史的研究。柯靈烏主張,史學史在歷史學科中有其特殊地位,它是歷史學中不可或缺的要素,一切的歷史包含與預設了史學史。柯靈烏再次地重申「一切的歷史都是思想史」 (all history is the history of thought) 的學說,史學史是歷史家對他如何達到它所面對的特殊問題的意識。歷史家的進展在於經由其自身思想的進展解決在其心中所提出的問題。此處的思想即是歷史思想,其自我意識的持續性經由第二序的歷史而保存。

現在我們舉例來說明史學史研究的實踐。就某一歷史主題而言,先後有四位歷史家甲、乙、丙、丁從事相同歷史主題的研究。在歷史實踐中,歷史家在從事實際研究時,必須參考前人對於同一歷史主題相關的研究著作,這可以說是現代歷史學術成立的條件之一。就時間先後順序上來說,乙歷史家在從事與甲歷史家相同主題的歷史研究時,必須參考他的先驅者,即是甲歷史家在同一主題方面的論著,同時修正其不一致之處。同樣地,後起的歷史家們,如丙、丁在從事相同主題的歷史研究時,同樣必須參考甲、乙歷史家在相同領域的著作。任何一位歷史家在提出其新的觀點時,都須借助於其他歷史家們在相同領域的著作。

但乙歷史家對於甲歷史家的關於此一歷史主題的陳述,並非如「權威」 (authority) 般,不加以批判地全盤的接受。在此,歷史家必須顯現出他的自主性 (autonomy) 。對所謂的「權威」加以質疑,這是歷史認知的自主性的來源。在歷史家的眼中,所謂的「權威」,不過是歷史思想加以處理、批評的「證據」 (evidence) 而已。從甲歷史家到乙、丙與丁歷史家是一個持續不斷地自我批評的過程,每一個歷史家嘗試在理論上改正並超越其先驅者。在每一個歷史思想向前進展的階段,所做出的研究成果都僅是一份「中間報告」 (interim report) 。

進一步,史料的不斷更新並不足以否定先前歷史著作的史學價值。柯靈烏以對雅典憲政的研究,來說明歷史事實的不斷更新,不足以否定先前歷史著作的價值。二十世紀,亞理斯多德《雅典憲法》 (Constitution) 的出土,並不足以否定先前歷史家對於雅典憲政所提出具有歷史洞視的看法。

在這裡,可以發現「史學史」概念與柯靈烏在其《自傳》中所稱,他在一九二八年成形的「壓縮理論」 (incapsulative theory) 間的相似性。73 柯靈烏認為歷史過程是一個思想的過程。歷史家認知是過去的思想在現在重演 (re-enactment) 。歷史過去是活的過去,而非已死的過去。斷言歷史的過去是活的過去,柯靈烏作了如下的說明:假設一事件 P1 為事件 P2 所取代。柯靈烏斷言,事件 P1 並未完全消失、或被完全取代;而是以不同的形式留存於事件 P2 中。同樣地,事件 P3…PN 不斷地取代先前的事件,但事件 P1 、事件 P2 仍以不同的形式變形至新的事件 P3…PN 中。

這樣的歷史理解正是伽達瑪所說的「效應歷史」 (Wirkungsgeschichte, effective history) 。理解並非是如一面明鏡,單純地映現外在的事物。它總是承載著傳統。一個等待被詮釋的歷史文本或歷史問題總是潛藏在一個特別的歷史傳統中。此一歷史傳統自某一歷史文本被寫定或歷史問題被提出即已形成。這些詮釋構成歷史文本或歷史問題存有的歷史實在。因此,理解一個歷史文本或歷史問題意謂著理解它的效應歷史。74

此一「史學史」概念,及其所隱含之關於歷史過程的「壓縮理論」與柯靈烏的哲學發展相一致。柯靈烏在早期的著作《心智之鏡》中所謂的「心靈辯證法」75 、一九三二年《哲學方法論》中「等級的重疊」 (overlapping of classes) 理論76 、一九四三年《新巨靈》中的「原始的殘留」 (primitive survival) 理論,77 都與「史學史」概念相符合。蘊含在這些哲學概念背後的,即是觀念論的「具體的共相」。

至此,對柯靈烏而言,史學史構成了一種新的歷史的普遍性,史學史即是普遍史。每一個歷史研究都是個別的,也是普遍的。它是個別的,因為它是關於某一特定歷史主題及其詮釋;它是普遍的,因為它是歷史家心靈在這個時刻所有的唯一問題,同時它是對所有先前討論此一問題所有著作的評論與總結。換言之,普遍性與一致性存在於歷史家的思想與歷史學科中,是理想地存在;而不再是存在於過去本身。這是梅驥所言「大敘述」的第三層次。

透過「史學史」概念的引介,柯靈烏討論了在歷史實踐中,歷史文本的地位。在「關係」的範疇之下,柯靈烏進一步討論了歷史文本中的問題,也就是歷史文本中,歷史陳述間的關係。在此,柯靈烏已蘊含了安克史密斯對敘述實體之性質的討論。

透過「歷史的理想性」原則的引入,柯靈烏修正了「專論」 (monograph) 的概念,來說明一個歷史文本的構成。一個歷史文本,亦即是一篇專論,包含了歷史的整體性,或者,究竟地說,歷史的整體性濃縮進一篇專論之中。因此,歷史的整體性成了從某一特別的觀點觀看的世界史。歷史文本,亦即是歷史專論,提供了一個個別的觀點。

歷史敘述的實體不是一個單一的敘述,或是一系列的事件,而必須以相同的方式同時地經驗。似乎是編年式的序列,必須在史家的思想中認知為共時的整體。歷史理解即是由一個特定的觀點以共時地理解。78

每一篇論文同時具有其統一性與多元性:

就統一性言,它是一個單一的敘述,以藝術地與邏輯地連結而成一個整體。主觀上,它是一篇論文,是關於一個「主題」 (subject) ;客觀上,它是關於某物。就多元性言,它包含了一系列陳述 (statements) 作為某物之述語 (predicates) 。79

「某物」,即是一個歷史事件,它是歷史專論的主題,它是包含在歷史敘述中所有陳述的邏輯主體,諸如「法國大革命」之類。此一邏輯主體擁有許多不同的層面,每一層面自身皆是一個事件。撰寫某一特定的歷史主題,即是去列舉它所組成的事件。因此,歷史專論作為一個整體是所有部分的總和,每一個部分都對整體有所獻替,整體是部分所組織的系統。整體必須先於部分;反之,則不成立。我們在此可以看見觀念論的「具體的共相」、「多樣性中的同一性」邏輯的運作,也就是歷史經驗與歷史寫作的規範性原則─「個體性」原則。

但柯靈烏的「普遍史」觀念仍殘存了形上學的信仰。80 對柯靈烏而言,史學史或歷史著作間的一致性,來自於將歷史視做為一個過程的形上學信仰。柯靈烏認為現在與過去間是密切相關的。過去經由歷史思想活在現在的歷史家的思想中。柯靈烏接受歷史主義對於歷史連續性的基本假定,儘管他放棄了歷史主義線性敘述所隱含的目的論思想。

因此,在我們更新歷史主義的「個體性」原則的系譜學討論中,最終將引入安克史密斯的「敘述實體」。

安可史密斯:「敘述實體」

安可史密斯是近年來歷史哲學界新起的敘述主義的代表。他的歷史理論也代表了後現代主義中「去本質化」 (anti-essentialistic) 與「美學主義」 (aestheticism)81 的傾向。安可史密斯的「敘述實體」同時反應了這二項特質。82 同時,安可史密斯也提出了一套關於西方史學史發展的敘述,並且意圖將他的歷史理論接合啟蒙史學、歷史主義與後現代主義史學的發展。83 安可史密斯試圖以歷史主義的核心觀念─「歷史觀念」或「歷史形式」 (historical form) ─即「個體性」與他敘述主義歷史學的理論核心─「敘述實體」相接合。84 根據安可史密斯,去本質化後的歷史主義的「歷史觀念」,便成了敘述主義的「敘述實體」。安可史密斯指出歷史主義的學說如進步 (progress) 、連續性 (continuity) 等形上學信仰如今已失去其基礎;但歷史主義的核心觀念─「歷史觀念」,在歷史實際中,仍有其存在價值。安可史密斯意圖更新歷史主義的學說。對安可史密斯而言,任何歷史寫作者就某種意義言,都是歷史主義者 (historicists) 。

安可史密斯的歷史理論的優點,在於他以一個簡單的事實出發:即歷史學實踐的現況。與柯靈烏一般,安可史密斯的歷史理論同樣從史家的實踐活動出發,即現今歷史職業中過度生產的現象,如何對歷史獲致一個全然的瞭解成為史家關心的問題。在〈歷史學與後現代主義〉中,安可史密斯從一個簡單的事實,即是歷史學過度生產的現狀,來反省歷史寫作的性質。面對歷史學專業化後歷史作品過度生產的現狀,安可史密斯認為,即便是我們要對關於一個歷史問題的重要著作做全面的概觀便十分困難,何況是永無止境的事實歸屬更加困難。歷史職業的現狀是一個片段化,缺乏一致性的現象;在《敘述邏輯》中,安可史密斯批評傳統歷史哲學,如「覆蓋律」模式 (covering-law model, CLM) 等,沒有考慮到歷史學的一的重要問題,即是敘述地詮釋。「一個歷史著作的史學價值不在於它所揭露的事實,而是對這些事實的敘述詮釋。」85

安可史密斯將歷史家們的歷史作品與著作稱為「歷史敘述」 (narratio) 。所謂的「歷史敘述」,包含了一切敘述性與非敘述性的文本。安可史密斯認為,即使是最不具故事性、敘述性的,而擅長與著重於結構分析的歷史作品,如赫伊津哈的《中世紀之秋》86 或布勞代爾 (Fernand Braudel) 的《地中海與菲力二世時代的地中海世界》87 也與敘述哲學相關聯。因為敘述哲學所處理的是一些我們在討論過去時所使用的語言實體 (linguistic entities) 之邏輯性質,而非描述一個國家或思想運動在時間中的發展。這些語言實體,安可史密斯將之稱為「敘述實體」,亦即「歷史詮釋」 (historical interpretation) 的同義詞。

同時,安可史密斯也依違於實在論與觀念論的爭執。安可史密斯捍衛了敘述觀念論的主張,認為一個歷史敘述不等於,或者是大於其個別陳述之總和的說法。同時歷史敘述並不符應於一個外在於敘述自身的實在,它是出於歷史家的建構。他也否定敘述實在論的觀點,即認為歷史敘述符應 (correspond to) 於一個外在於歷史敘述的實在,與一個歷史敘述等於它所包含的關於它自身的陳述之總和的說法。安可史密斯否認過去的實在性。在歷史實踐中,史家所處理的對象不是過去實在自身。安可史密斯認同萊布尼茲的命題理論─「主語中的述語」原則 (peaedictum inest subjecto)88 :述語 (predicates) 總是被包含在命題的主語 (subjects) 之中。歷史敘述應盡可能地除去關係述語 (relational predicates) ,歷史敘述解釋歷史事物並不需要通過外在於歷史敘述的實在而達成。安可史密斯因此而避免了十九世紀歷史主義對歷史實在的信仰。因此,安可史密斯堅稱,敘述邏輯含有強烈的萊布尼茲式的性格。安可史密斯將此一「主語中的述語」原則,從萊布尼茲的命題理論的層次提升到歷史敘述的層次。

如同華雪一般,安可史密斯注意到在歷史實踐中,歷來的歷史家經常使用一些支配性的操作概念,如「文藝復興」、「啟蒙運動」、「工業革命」,或如赫伊津哈在《中世紀之秋》中,將十四、五世紀(一般所熟知的「文藝復興」)視為一個時代的結束,而非另一個時代的開端,中世紀逐漸走入它的秋天、或者當我們說道:「十七世紀是一個危機時代」……等;安可史密斯將這些操作性的概念統稱為「敘述實體」( narrative substance, 簡稱 Ns, 複數形 narrative substances, 簡稱 Nss )。安可史密斯堅持「敘述實體」是一個敘述主義的概念。安可史密斯自承,他的「敘述實體」觀念來自華雪的「總括」概念;但他反對華雪「總括」概念所蘊函的本質概念,因為「總括」某物,隱含了指涉實在界。同時,他也反對以對過去的圖像 (picture) 或形象 (image) 來稱呼,這同樣有本質論的危險。「敘述實體」一詞,是歷史詮釋的同義詞、是對過去的一個論題 (a thesis on the past) 、是提供觀看過去,而使過去可以被理解的一個特定觀點 (a point of view) 。89

安可史密斯指出,敘述實體是一套陳述句,而分享了如「狗」或「桌子」這些事物能夠在陳述句中被言說的屬性,而沒有成為這些陳述句自身的一部分。安可史密斯分析吾人日常的生活語言與歷史實踐中所使用的語詞之不同。在歷史敘述中,一個陳述句有雙重功能:第一,一個陳述句可以指涉過去的事物,即過去實在本身,這是如敘述實在論者所主張的;第二,歷史敘述中的陳述句,可以被視為此一歷史敘述的組成部分,它們是一個關於過去的「圖像」或「形象」,這是如敘述觀念論者所主張的。以一個陳述句的句法結構來說,我們可以說,它同時是一個陳述句的主語與述語。

安可史密斯主張,我們應該將陳述句中的述語當作是敘述實體的性質;將陳述句中的主語當作敘述實體名稱的屬性。以符號來表示,前者如「 N1 包含 p 」、「 N1 包含 q 」,其中, p 或 q 是 N1 的性質;後者如「 N1 是 P 」、「 N1 是 Q 」,其中, P 、 Q 是 N1 的屬性。因此, p 、 q 或 P 、 Q 都是「敘述實體」 N1 的性質或屬性,主語與述語是沒有區別的。安可史密斯要求應有一個邏輯的第三實體 (third entity) ,以區別於主語與述語兩個邏輯實體。此一第三邏輯實體即是「敘述實體。」90

安可史密斯進一步區分所謂「敘述主體」 (narrative subjects) 與「敘述實體」。敘述主體是從傳統討論命題性質的理論所認知之主體,它僅僅是一系列關於某一歷史敘述之陳述句的總和。敘述實體,正如我們前面所示,並非關於某一歷史敘述之陳述句的總和。同時,正如萊布尼茲的「單子」 (monads) 一般,它們所包含的陳述句並不是他們構成的一部分,而是它們的屬性。因此,在歷史敘述中,所有陳述都只是分析地真實。但個別事實的添改,並無法改變敘述實體的性質。因為,在萊布尼茲與敘述主義的邏輯中,一個陳述的主語比述語佔有更顯著的地位。述語的完全列舉僅僅是說明主語中原已具有的成分。透過述語之完全列舉的程序,無法為歷史敘述帶來認為新的成分。

安可史密斯主張,我們可以藉由對某一敘述實體所包含的陳述之完全列舉,而識別此一歷史敘述中所含的敘述實體。舉例而言,根據敘述主義對歷史敘述的詮釋,所有相關的陳述,如 p 、 q 、 r 等,可以被閱讀為「 N1 是 p 」、「 N1 是 q 」、「 N1 是 r 」,經由以上的程序敘述實體 N1 可以被個體化。

安可史密斯以昆汀‧史金納 (Quentin Skinner) 的《現代政治思想的基礎》91 為例,來說明「文藝復興政治思想」 (Renaissance Political Thought) 作為一個「敘述實體」。他顯示,如果我們將「文藝復興政治思想」視為一個敘述實體,我們可以依「 N1 是 p 」、「 N1 是 q 」的方式,清楚無誤地列舉指出「文藝復興政治思想」的性質,諸如,「自由的修辭防衛」 (the rhetorical defence of liberty) 、「德性概念」 (the concept of virtus) 、「人文主義與國家理性」 (Humanism and "reason of state") 等對「文藝復興政治思想」的陳述。92

在現代中國史學中,類似「敘述實體」的理論概念也為歷史家們所使用。例如,陳寅恪所提出的「關中本位政策」,廣為史家們所熟知。陳寅恪探討中國中古政治史的演變,而提出「關中本位政策」的理論架構。93 有關「關中本位政策」,陳寅恪最明確的定義如下:

李唐皇室者唐代三百年統治之中心也,自高祖、太宗創業至高宗統御之前期,其將相文武大臣大抵承西魏、北周及隋以來之世業,即宇文泰「關中本位政策」下所結集團體之後裔也。94

有唐三百年間其統治階級之變遷升降,即是宇文泰「關中本位政策」鳩合集團之興衰及其分化。95

「關中本位政策」作為一個敘述實體,是陳寅恪是經由對中國中古歷史發展的理解,從文獻脈絡中提煉而出的理論概念。96 正如昆汀‧史金納講述「文藝復興政治思想」一般,我們亦可就陳寅恪的「關中本位政策」作為一個敘述實體,作如下的分析:我們可以列舉出「關隴集團」、「府兵制」、「關中文化本位政策」……等性質。

安可史密斯接受了萊布尼茲單子論關於單子 (monads) 和諧地構成宇宙的論題,將之運用到敘述主義的敘述實體理論中,而為所謂「敘述宇宙和諧地構成」。如同萊布尼茲的單子構成自然宇宙一般;敘述實體,即關於敘述實體之陳述或兩個不可比較的敘述實體間,共同構成一個「敘述宇宙」 (narrative universe) 。根據萊布尼茲對自然宇宙的描述,所有單子以「前定和諧」地 (pre-determinedly harmony) 存在;同樣地,敘述實體同樣預設了一個和諧的敘述宇宙。因此,儘管關於敘述實體的陳述,或不同的敘述實體是分析地真實的,它們並不會出相相互矛盾的現象,而構成一個和諧地敘述宇宙。這裡我們可以發現萊布尼茲「觀念中的述語原則」 (predicates in notion principle) ,即述語是意義的一部份,或是主語完全觀念 ("complete notion" of the subject-term) 的一部份;或是觀念論整體先於部分的概念。

每一個敘述實體都含有歷史研究 (historical research) 的成分,同時,每一個敘述實體所關心的特定歷史主題都包含了長久的歷史傳統。在歷史討論中,同一專業領域的歷史家們所討論的即是諸多「敘述實體」的性質,或提出特殊的論題,而非過去實在自身,也非這些敘述實體是如何產生的。同時,每一個敘述實體都保留了與其他歷史家們共同討論的空間。我們發現:歷史家在撰寫一本歷史著作或一篇論文時,他所做的是提供一個既存的敘述實體之個例 (individuate one of those "already-existing" Nss) ;而某一本歷史著作的讀者在閱讀該歷史著作時,他所做的是在辨別一個既存的敘述實體。從這個觀點看,寫作與閱讀是相同的行為。在從事寫作與閱讀歷史敘述的行為時,某一特定的敘述實體被個體化。此一個體化的過程可以解讀為兩種形式:其一,是此一敘述實體被撰寫出來;其二,是閱讀已被寫作出的敘述實體。在此,歷史學做為一個詮釋的社群之性質完全彰顯。寫作或閱讀歷史著作不是一項孤立的行為,而是參與了歷史文本意義的生產過程。因此,「敘述實體」具有強烈的互為文本性質。

最後,讓我們進入敘述實體的做為「變化主體」 (subject of change) 的討論。所謂的「變化主體」,即假定在時間的過程中,歷史個體所具有的「個體性」,如何能夠在多樣變化的現象中,維持其同一性。在西方史學的發展中,歷史主義最能掌握個體在時間中的變化 (change in time) ;但歷史主義的變化主體是一形上學的主體,敘述主義,或究竟地說,敘述實體的變化主體是一「去本質化」的主體,亦即敘述主義的主體。安可史密斯繼承了歷史主義對變化主體的討論,但他意圖以敘述主義的敘述實體概念去更新歷史主義的內涵,那就是一個去本質化的個體性。

就西洋史學史本身的發展來看,「敘述實體」承襲了啟蒙運動史學與歷史主義的核心概念,即「實體」 (substance) 與「歷史觀念」。安可史密斯意圖證成:歷史主義的核心概念「歷史觀念」是啟蒙史學的實體概念動力化的結果;而「敘述實體」則是歷史主義「歷史觀念」的「去本質化」與「徹底化」 (radicalization) 。安可史密斯的理論符合了後現代主義敘述史學的「反本質論」的趨向。同時也符合了自蘭克到布克哈特以來,歷史思想從歷時性的思維到共時性的思維的轉變。97

在〈歷史主義:一個綜合的嘗試〉一文中,安可史密斯試圖綜合啟蒙史學、歷史主義與敘述主義。他並從史學史的角度,說明一個時常被忽略的事實,即啟蒙運動、歷史主義與敘述主義的關聯性。根據對歷史主義的詮釋傳統,此一傳統將歷史主義與啟蒙運動對立起來,視歷史主義的歷史化與個體性觀點是對啟蒙運動自然法理論普遍性觀點的直截地否認。正如邁乃克所言:歷史主義是以個體化的觀點取代對人性的普遍觀點。98 但根據安可史密斯,歷史主義的「歷史觀念」是啟蒙運動實體概念動力化的結果,而敘述主義的「敘述實體」更是歷史主義「歷史觀念」的去本質化。敘述主義之敘述實體解消歷史主義的個體性中所隱含的形上學思維;敘述實體做為對變化主體之論述,將個體性觀念由形上學實體轉變為語言實體。

歷史主義強調「發展」原則,這是啟蒙運動實體概念動力化的結果。因此,歷史主義隱含了線性 (linear) 、目的論式的歷時性思維。但當蘭克說道:「每一個時代直接親睹上帝」 (every epoch immediately to God) 時,歷史主義的另一重要原則「個體性」,隱含了共時性的思維。同時,歷史主義線性的目的論式敘述所隱含的進步觀念,亦即現代性的思考蘊涵了一種特定的時間的經驗模式,即空間範疇凌駕了時間範疇,時間被割裂成一個個互不聯繫的空間單位,不再是連貫一致的統一體。99 這是所有後現代主義時間思維的來源。歷史主義從蘭克到布克哈特的發展,正代表了歷時性思維到共時性思維的轉變,而布克哈特也被認為是後現代主義歷史思維的原型。100 布克哈特的經典《義大利文藝復興的文化》代表了此一共時性思維的趨向,同時也是一最佳的「敘述實體」範本。101

柯靈烏與安可史密斯的理論分別代表了現代主義史學與後現代主義史學回應歷史知識片斷化的問題。他們的理論不僅提供我們思考歷史學的一致性問題,同時也給與台灣的西洋史研究指出一條新路。

與西方自十九世紀以來,史學專業化後所產生的過度生產現象不同,我們可以說:台灣西洋史歷史職業現在所面臨的處境,不在過度生產;而在生產不足。那麼柯靈烏的「史學史」與安可史密斯的「敘述實體」觀念是否適用於西洋史的研究?進一步,安可史密斯的「敘述實體」概念中仍存留著康德先驗論的色彩,如何能與後現代主義「反本質論」與多元的聲音相合?

面對歷史職業過度生產的現狀,一個判準學 (criteriology) 的問題將被提出:在相互競爭的歷史文本或歷史敘述中,何者是較佳的敘述?安可史密斯的回答是:在兩個相互競爭的歷史敘述中,吾人總是較喜愛最具危險性的 (risk) 與具啟發性的歷史敘述。102

後結構主義對「互為文本性」的討論,有助於我們來檢視此一問題,即為何我們要作「史學史」或「敘述實體」的研究。羅蘭‧巴特 (Roland Barthes) 首先提出了「互為文本性」這個名詞。根據巴特,寫作或閱讀文本不是孤立的行為,一個特定的文本是其他版本文本的「再碼」 (recoded) 或「轉碼」 (transcoded) 。我們可以在更早先的文本中見到它的前身,而這將陷入一個無限倒退的過程。因此,「參照」 (reference) 將變成「互為文本的」,起源解消,個別的文本因此消失。在歷史實踐中,這將導致一些後果:其一,「第一手史料」或「原始檔案」將失去其優先的地位,因為根據「互為文本性」,各個所謂「史料」、「檔案」都是其他前在文本的衍生物,在歷史研究中,不再具有權威的性質。其二,歷史研究成為研究各個歷史文本間的差異所在,而非對史料或原始檔案的蒐集與考證。歷史文本既為互相參照的,歷史研究在於研究意義如何以互為文本的方式被生產出來。其三,較佳的歷史文本是那些具有啟發性的、與能夠引發我們新穎的歷史洞察力的文本。這將引領我們回到安可史密斯的問題及其所賦予的解答:在相互競爭的歷史文本或歷史敘述中,為何吾人總是較喜愛最具危險性的與具啟發性的歷史敘述?巴特等人的觀點對我們仍然具有啟發性。

巴特區別了「閱讀性文本」 (readerly texts, lisible) 與「寫作性文本」 (writerly texts, scriptible) 。103 根據巴特,所謂「閱讀性文本」,意指文本中包含了可接受的閱讀與詮釋的約定,因為我們知道如何由約定所告知我們的閱讀策略被動地閱讀這些文本,發現其精確的意義;而「寫作性文本」,挑戰了所有閱讀文本的約定,閱讀文本時,讀者必須進入文本中,主動地參與意義的製作。因此,「寫作性文本」強迫讀者在閱讀一篇文本時,在心中寫作一個另類的 (alternative) 或虛擬 (virtual) 的文本。

拉卡普拉 (Dominic LaCapra) 同樣以「複合作品」 (complex works) 與「文獻」 (documents) 來指稱與巴特的「寫作性文本」、「閱讀性文本」相類似的文本性質。巴特的「寫作性文本」也類似克莫德 (Frank Kermode) 所定義的「正典文本」 (canonical texts) 。「正典」作品具有多重面向的意義,能夠產生豐富的意義與更多的詮釋;它引發看待古老事物的新方式,並提供前所未見的新事物。

從以上對互為文本性的討論,「寫作性文本」、「複合作品」與「正典文本」都都根植於文本的詮釋傳統中,它們具有多重而非單一面向的意義,足以引發新穎的歷史觀點,提供更多的歷史詮釋。因此,歷史職業中過度生產與不斷地再生產的現象,並不妨礙我們對歷史獲得客觀的理解,它能創造出更多、更新穎的歷史詮釋觀點。因此,在歷史詮釋社群中,「客觀性」與「主觀性」的問題將喪失其意義。一個詮釋社群不是客觀的,因為它總是帶有特殊的認知旨趣、利益與目的,它總是從特殊的興趣出發,而非中立的;同時,一個詮釋社群所生產的意義與文本也非主觀的,因為它們不是來自於孤立的個體,而是從公共的與習俗的觀點產生的。104

最後,我們所面臨的是一個去中心化 (de-centralized) 、而多元的 (plural) 後現代世界。安可史密斯的敘述實體概念中,隱含了康德先驗論的架構;而在面對歷史文本時,安可史密斯主張權威性的「正典文本」,即越具啟發性與危險觀點的文本,是歷史家閱讀的對象。安可史密斯的觀點需要進一步的改正。

面對歷史職業在二十世紀所呈現的無限的複雜性,與歷史論述的多樣性。近來,歷史學家與文學評論家企圖以古典演辯術 (dialectics) 與修辭學 (rhetoric) 中的「主題」 (topics, topos, topoi, lines of argument; locus, loci, places of argument) 概念,來重新定義歷史職業與詮釋社群的「客觀性」問題。105 南茜‧史都佛 (Nancy Struever) 將歷史視為是一項制度 (an institution) 、一門學科 (a discipline) ,而歷史學科的特性即是論證 (argument) 。如果以修辭學的模式來描述歷史論述性質,那麼以「主題」概念來說明歷史學的性質是十分恰切的。因為,「主題」概念是關於歷史家如何論證的。因此,歷史做為一門學科的性質在於它是一門論證的學科。

所謂的「主題」論證,是將我們在討論任何特定的問題時所可能出現的考量列舉出。將此概念放置入歷史實踐中,歷史客觀性的來源,不再是對某一事件作最終的定論,亦即,對於待所有史料出現,與對之做徹底的研究後,我們將獲致一個完整的歷史的信仰;而是歷史社群對於特定歷史主題的持續討論。在歷史討論中,歷史家所爭論的不是所謂的「定論歷史」,「為反對詮釋學取向強調敘述文本作為詮釋過去的事件,修辭學強調在論爭中敘述所包含的論證需求。」106 因此,從修辭學的觀點,歷史學不是過去事實的再現,而是一個說服 (persuasion) 的過程,它存在於演說者與聽眾,亦即作者與讀者的相互關係中。歷史的客觀性不因此而被破壞。

史都佛繼續論證道:主題概念最重要的特性,即是他對共同人性的籲求 (appeal to a common humanity) 。正如亞里斯多德所宣稱的,主題概念讓我們能夠從普遍被接受的意見中,去討論對我們所提出的每一個問題。主題概念根植於公共論述 (civil discourse) ,起源於可駁斥的意見 (reputable opinion) 中。因此,主題概念所籲求的客觀性存在於所謂「共同的人性」,亦即公共所關心的主題中、以及在說服的過程中,演說者所運用的修辭策略與規則。歷史職業的多元化、歷史文本的過度生產與歷史知識的片段化並不足以妨礙我們對歷史客觀性的尋求。透過主題概念的引介,我們了解在歷史爭論中,歷史家所關心的是共同的主題,這些主題都指向共同的人性,其本身便是客觀的存在;進一步,在爭論與說服的過程中,參與者都必須遵守共同的修辭策略 (strategies) 與規則 (rules) ,亦即歷史家們必須遵守歷史學科本身所具有的方法規則。

梅驥同樣意圖以「主題」概念來整合歷史職業專業化後所引起的片段化問題。如先前討論「大敘述」理想型所示,梅驥檢討了西方史學傳統中「大敘述」觀念的演變,歷史職業的現狀是一個多樣的、片段的狀況,任何宣稱獲得對歷史的單一整體的看法都被質疑、站不住腳。我們既無法獲得歷史在本質層次的統一性,因為歷史家在撰寫他的著作時受到他自身社會及其在社會中位置的影響,不同的群體認同對何者為重要的歷史有不同的理解。我們亦無法在方法的抽象層次獲得統一性,不同的關懷領域需要運用不同的方法。

梅驥同樣在修辭學的「主題」概念中獲得解決片段化的洞視。同時,梅驥修正余琛 (Jorn Rusen) 的「學科範式」 (disciplinary matrices) 理論,他認為余琛的理論特別適合「主題」概念。107 這些「學科範式」提供了創造論證的策略,這是可以經由方法學加以驗證的。歷史職業所從事的是不斷的主題化,同行的歷史家必須不斷地從事於相同主題的研究與討論。

面對台灣西洋史研究所呈現的生產不足現象,提倡史學史或敘述實體的研究,即是讓西洋史工作者進入歷史職業的詮釋社群中。透過歷史文本的互為文本性質,西洋史工作者從有限的研究成果與西方專業史家的歷史著作中,仍可獲得對西洋史的理解。台灣西洋史研究者所應從事的基本研究,並不是以有涯隨無涯地,亦即是陷入無窮境的史料蒐集、史實的編纂;而是尋出一個有效地理解西洋史的方法。我們在〈發刊辭〉中呼籲:台灣的西洋史學界應能掌握諸如「文藝復興」、「十七世紀的普遍危機」、「法國大革命」……等西洋史中重要的問題,其理論的基點即是柯靈烏的「史學史」與安可史密斯的「敘述實體」觀念。我們認為,西洋史工作者研究工作的起步,應是對他的專業範圍內當代史家同行的著作做全面性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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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曾以〈台灣的西洋史研究:《歷史:理論與文化》一九九八宣言〉為題,於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四日「何謂歷史學─歷史學作為歷史理論」研討會第二次會中宣讀,今稍作修改,謹此說明。 (Back)
  1. 相關的討論有黃俊傑,〈關於西洋史研究與教學的幾點考慮─一個史學工作者的反省〉,《史學評論》 3 ( 1981, 3 ),頁 117-132; 邢義田,〈「世界史」抑中國文化立場的「西洋史」?〉,《史學評論》 3 ( 1981, 3 ),頁 133-147; 楊肅獻,〈台灣的西洋史研究, 1950-1995 〉,《台大歷史學報》 21 ( 1995, 12 ),頁 322-38 。 (Back)
  2. 關於「危機」,最近的討論, cf. Reinhart Koselleck, "Remarks in the History of the Concept of Crisis," in The Ancients and the Moderns, ed. Reginald Lilly (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96), 148-58; Charles R. Bambach, Heidegger, Dilthey, and the Crisis of Historicism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5), 6-7, 47-49; Harry Ritter, "Crisis," in Dictionary of Concepts in History (Westport, Conn.: Greenwood Press, 1986), 79-84. (Back)
  3. 杜正勝,〈鄉土史與歷史意識的建立〉,《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館刊》 3: 4 (1997) ,頁 1-9; 杜正勝,〈一個新史觀的誕生〉,《當代》 120 (1997, 8) ,頁 20-31. (Back)
  4. 吳密察,〈歷史教育與鄉土史教育〉,《當代》 120 (1997, 8) ,頁 35 。 (Back)
  5. 鄧世安,〈西洋史教學問題之探討──以羅馬共和之蛻變為例〉,「西洋史與國別史課程教學研討會」(台北:輔仁大學歷史學系, 1997 ),頁 11 。 (Back)
  6. 西洋現代史學中對起源偶像批判,最有力的是「年鑑學派」 (the Annales School) 的創始者布洛克, cf. Marc Bloch, The Historian's Craft (Manchester: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92), 24-36; 布洛克歷史溯源方法論的運用 , see Bloch, The French Rural History: An Essay on Its Basic Characteristics (Berkeley: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66), introduction. (Back)
  7. Firedrich Nietzsche, "On the Uses and Disadvantages of History for Life," Untimely Meditations, tr. R. J. Hollingdal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 57-123; Hayden White, "The Burden of History," in Tropics of Discourse: Essays in Cultural Criticism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78), 27-50. (Back)
  8. R. G. Collingwood, The Idea of History, ed. W. J. Van der Dussen, rev. ed.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93), 233. (Back)
  9. Cf. Hayden White, Metahistory: The Historical Imagination of Nineteenth-Century Europe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73), 7-11. (Back)
  10. Collingwood, The Idea of History, 451. (Back)
  11. 鄧世安,〈西洋史教學問題之探討─以羅馬共和之蛻變為例〉,頁 14 。 (Back)
  12. Cf. Bambach, Heidegger, Dilthey, and the Crisis of Historicism; Richard J. Bernstein, Beyond Objectivism and Relativism: Science, Hermeneutics, and Praxis (Philadelphia: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16-20, 34-37. (Back)
  13. F. R. Ankersmit, "Historism and Postmodernism: A Phenomenology of Historical Experience," in History and Tropology: The Rise and Fall of Metaphor (Berkeley: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3), 200-201. (Back)
  14. Ankersmit, "Historiography and Postmodernism," History and Tropology, 180. (Back)
  15. Georg G. Iggers, Historiography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From Scientific Objectivity to the Postmodern Challenge (Hanover: Wesleyan University Press, 1997), 116; Ankersmit, "Historicism: An Attempt at Synthesis," History and Theory 34: 3 (Oct. 1995): 159. (Back)
  16. 〈發刊辭〉,《歷史:理論與文化》,創刊號 (1998, 7) (詳見文後附錄)。 (Back)
  17. Unkindly criticism on Ankersmit's "narrative substance," see C. Behan McCullagh, Review of Narrative Logic: A Semantic Analysis of the Historian's Language, by F. R. Ankersmit, History and Theory 23: 4 (Dec. 1984): 394-403; 關於安可史密斯的後現代主義歷史學, see John H. Zammito, "Ankersmit's Postmodernist Historiography: The Hyperbole of 'Opacity'," History and Theory 37: 3 (Oct. 1998): 330-346; 在中文方面最新的研究,請見黃明田,〈安克史密斯的敘述歷史學〉(台北:輔仁大學歷史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1999 )。 (Back)
  18. 在此,我所使用的是邁乃克對歷史主義的定義。邁乃克定義歷史主義的兩大原則,是「發展」 (development) 與「個體性」 (individuality) , Friedrich Meinecke, Historism: The Rise of an Historical Outlook, tr. J. E. Anderson (London: Herder and Herder, 1972), lv-lvii. (Back)
  19. Stanley Fish, Is There a Text in This Class? The Authority of Interpretive Communities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0), 14-16, 167-173. (Back)
  20. Georg G. Iggers, "The Idealist Theory of Historiography: Wilhelm von Humboldt's Classical Formulation," in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History by Leopold von Ranke, eds. Georg G. Iggers and Konrad von Moltke (Indianapolis: The Bobbs-Merrill Company, Inc., 1973), 3. (Back)
  21. Georg G. Iggers, The German Conception of History: The National Tradition of Historical Thought from Herder to the Present, rev. ed. (Middletown, Conn.: Wesleyan University Press, 1983), 58. (Back)
  22. Wilhelm von Humboldt, "On the Historian's Task," in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History by Leopold von Ranke, 7. (Back)
  23. 伊格斯 (Georg G. Iggers) 認為,對文獻的批判研究與對事實精確性的強調,並非十九世紀日爾曼歷史主義的特殊成就及其特色。實際上前一代的歷史家、語言學家、古典學者與聖經學者已發展出這些方法。同時,就地域上言,也不限於日爾曼地區, see Iggers, The German Conception of History, 1, 29. (Back)
  24. Humboldt, "On the Historian's Task,"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History by Leopold von Ranke, 22. (Back)
  25. McCullagh, Review of Narrative Logic, 394. (Back)
  26. Johan Huizinga, "The Task of Cultural History," Men and Ideas: History, the Middle Ages, the Renaissance, tr. James S. Holmes and Hans van Marle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4), 51-53; 關於赫伊津哈的史學,請參見張淑勤,〈文化史家 Huizinga ( 1872-1945 )的史學〉,《史學與文獻(二)》,東吳大學歷史學系主編(台北:學生, 1998 ),頁 251-271 。 (Back)
  27. Huizinga, "The Task of Cultural History," Men and Ideas, 53. (Back)
  28. Huizinga, "The Task of Cultural History," Men and Ideas, 58. (Back)
  29. Lionel Rubinoff, Introduction to The Presuppositions of Critical History, by F. H. Bradley, ed. Lionel Rubinoff (Chicago: Quadrangle Books, 1968), 1; David Boucher, "The Creation of the Past: British Idealism and Michael Oakeshott's Philosophy of History," History and Theory 23 (1989): 193-214. (Back)
  30. 關於「歷史建構論」,請見 Jack W. Meiland, Scepticism and Historical Knowledge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65); Leon J. Goldstein, Historical Knowing (Austin: University of Texas Press, 1976). (Back)
  31. Michael Oakeshott, Experience and Its Mode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33), 99. (Back)
  32. Oakeshott, Experience and Its Modes, 107. (Back)
  33. Oakeshott, Experience and Its Modes, 98. (Back)
  34. Oakeshott, Experience and Its Modes, 97. (Back)
  35. Oakeshott, Experience and Its Modes, 119. (Back)
  36. Oakeshott, On History and the Other Essays, 112-13. (Back)
  37. Oakeshott, Experience and Its Modes, 120. (Back)
  38. Oakeshott, Experience and Its Modes, 123. (Back)
  39. Oakeshott, Experience and Its Modes, 124. (Back)
  40. Carl G. Hempel, "The Function of General Laws in History," in Theories of History, ed. Patrick Gardiner (Glencoe, Ill.: Fress Press, 1959), 344-56; 有關韓培爾歷史解釋的「覆蓋律」模式,請見黃進興,〈歷史解釋和通則的關係:韓培爾 (Hempel) 觀點之檢討〉,《歷史主義與歷史理論》(台北:允晨, 1992 ),頁 135-57 。 (Back)
  41. C. Behan McCullagh, "Colligation and Classification in History," History and Theory 23 (1981): 267-284 ;對華雪「總括」概念之相關討論,請見 C. B. Cebic, "Colligation and the Writing of History," Monist 53 (1969): 140-57; W. H. Dray, "Colligation under Appropriate Conceptions," in Substance and Form in History: A Collections of Essays in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 eds. Leon Pompa and W. H. Dray (Edinburgh: University of Edinburgh Press, 1981), 156-70. (Back)
  42. W. H. Walsh, "Colligatory Concepts in History," in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 ed. Patrick Gardiner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4), 133. (Back)
  43. 在一九六七年的論文〈歷史學中的總括概念〉一文中,華雪放棄了「歷史解釋」,而改用「歷史詮釋」 (historical interpretation) 一詞, see Walsh, "Colligatory Concepts in History,"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 136. (Back)
  44. Walsh, An 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y of History (Bristol: Thoemmes Press, 1992), 23-24, 59-64. (Back)
  45. 對惠格史學的批判, see Oakeshott, Experience and Its Modes, 101-111; idem., "The Activity of Being an Historian," in Rationalism in Politics and Other Essays (Indianapolis: Liberty Press, 1991), 151-183; idem., On History and the Other Essays (Oxford: Basil Blackwell, 1983); Herbert Butterfield, The Whig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 (New York: W. W. Norton, 1965); P. B. M. Blaas, Continuity and Anachronism: Parliamentary and Constitutional Development in Whig Historiography and in the Anti-Whig Reaction between 1890 and 1930 (The Hague: Martinus Nijhoff, 1978), introduction. (Back)
  46. Walsh, "Colligatory Concepts in History,"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 138. (Back)
  47. 在此,我們可以看到麥可克雷夫以「分類」概念對「總括」概念的解說與安可史密斯認為歷史爭論在於討論「敘述實體」性質的概念之相近之處,但麥可克雷夫在對《敘述邏輯》的書評中,對安可史密斯的「敘述實體」概念作了非善意的批評。主要的原因是,麥可克雷夫捍衛歷史實在論的立場,堅持過去實在性,他抨擊安可史密斯將歷史敘述是為史家所建構、所創造,並將歷史化約為文本的觀點。同時他也質疑安可史密斯將萊布尼茲「單子論」 (monadism) 應用到「敘述實體」的可能性, see McCullagh, Review of Narrative Logic, 394-403. (Back)
  48. McCullagh, "Colligation and Classification in History,"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 273. (Back)
  49. Richard T. Vann, "Louis Mink's Linguistic Turn," History and Theory 26 (1987): 1. (Back)
  50. Louis O. Mink, "Historical Knowledge," unpublished manuscript, 4; quoted Vann, "Louis Mink's Linguistic Turn," 2-3. (Back)
  51. Mink, "Narrative Form as a Cognitive Instrument," in Historical Understanding, eds. Brian Fay, Eugene O. Golob, and Richard T. Vann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7), 186. (Back)
  52. Mink, "Historical Knowledge," unpublished manuscript, quoted Vann, "Louis Mink's Linguistic Turn," 2. (Back)
  53. Mink, "History and Fiction as Modes of Comprehension," Historical Understanding, 51-54. (Back)
  54. Mink, "History and Fiction as Modes of Comprehension," Historical Understanding, 53. (Back)
  55. Mink, "Narrative Form as a Cognitive Instrument," Historical Understanding, 198. (Back)
  56. Mink, "History and Fiction as Modes of Comprehension," Historical Understanding, 58. (Back)
  57. Mink, "History and Fiction as Modes of Comprehension," Historical Understanding, 56-57. (Back)
  58. Cf. Ankersmit, "Historism and Postmodernism: A Phenomenology of Historical Experience," in History and Tropology, 217. (Back)
  59. Walsh, "Colligatory Concepts in History,"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 131; Mink, "Narrative Form as a Cognitive Instrument," Historical Understanding, 189-195; idem., "Is Speculative Philosophy of History Possible?" Historical Understanding,147-162. (Back)
  60. 關於這些問題最近的討論有 Peter Novick, That Noble Dream: The "Objectivity Question" and the American Historical Profess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8); Leonard Krieger, Time's Reasons: Philosophies of History Old and New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9); Robert F. Berkhoffer, Jr., Beyond the Great Story: History as Text and Discourse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Allan Megill, "'Grand Narrative' and the Discipline of History," in A New Philosophy of History, eds. F. Ankersmit and Hans Kellner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5), 151-73. (Back)
  61. 對分析哲學意圖以「分析真理」取代「綜合真理」的有力批判,請見 W. Quine, "Two Dogmas of Empiricism" in From a Logical Point of View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53), 20-46; 對分析歷史哲學的批判,請見 Ankersmit, Narrative Logic: A Semantic Analysis of the Historian's Language (The Hague: Martinus Nijhoff, 1983), ch. 3. (Back)
  62. 柯靈烏歷史理論中的某些成分,可以視為後現代主義歷史理論的原型。近來,已有柯靈烏學者注意到了此一對柯靈烏思想後現代的詮釋; cf. David Bates, "Rediscovering Collingwood's Spiritual History (In and Out of Context)," History and Theory 35: 1 (1996): 33; 此處將他視為「現代主義的」,是將他放置到一八九0至一九三0年期間的現代主義思想脈絡中。此處所謂「現代主義的」,意指回應「現代性」所引發的危機, cf. Dorothy Ross, Introduction to Modernist Impulses in the Human Science, 1870-1930, ed. Dorothy Ross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4), 1-25; H. Stuart Hughes, Consciousness and Society: The Reorientation of European Social Thought, 1890-1930, rev. ed. (New York: Vintage, 1977); 對於現代主義如何回應「現代性」危機,在歷史理論方面的討論, see Bambach, Dilthey, Heidegger, and the Crisis of Historicism. (Back)
  63. Collingwood, "Lectures on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 in The Idea of History, 359-425. (Back)
  64. Collingwood, "Outlines of a Philosophy of History," in The Idea of History, 426-96. (Back)
  65. Collingwood, An Autobiography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78), 107. (Back)
  66. W. J. van der Dussen, History as a Science: The Philosophy of R. G. Collingwood (The Hague: Martinus Nijhoff, 1981), 7. (Back)
  67. Megill, "'Grand Narrative' and the Discipline of History," in A New Philosophy of History, 153-68. (Back)
  68. 關於「定論歷史」,最著名的討論, see E. H. Carr, What is History ? 2nd ed. (Harmondsworth: Penguin, 1987), 7-16. (Back)
  69. Collingwood, The Idea of History, 449. (Back)
  70. Collingwood, The Idea of History, 462. (Back)
  71. Collingwood, The Idea of History, 461. (Back)
  72. Collingwood, The Idea of History, 463. (Back)
  73. Collingwood, Autobiography, 97-99. (Back)
  74. David Harlan, "Deeper into the Wilderness: History Takes the Linguistic Turn," in The Degradation of American History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7), 10. (Back)
  75. Collingwood, Speculum Mentis or the Map of Knowledge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24). (Back)
  76. Collingwood, An Essay on Philosophical Method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32). (Back)
  77. Collingwood, New Leviathan or Man, Society, Civilization and Barbarism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43, rev. ed. 1992). (Back)
  78. Collingwood, The Idea of History, 478. (Back)
  79. Collingwood, The Idea of History, 472; 我們在此可以看到安可史密斯「敘述實體」的原型論述:一個敘述實體(在此,柯靈烏所使用的詞是「論文」),是關於某物;而論文的所有陳述是此一「敘述實體」的述語,亦即它的性質。關於安可史密斯的「敘述實體」,詳見後論。 (Back)
  80. Van der Dussen, "Collingwood on the Ideas of Process, Progress and Civilization," in Philosophy, History and Civilization: Interdisciplinary Perspectives on R. G. Collingwood. eds. David Boucher, Tariq Moodod and James Connelly (Cardiff, Wales: Wales University Press, 1995), 256; also Rex Martin, "Collingwood's Claim that Metaphysics is a Historical Discipline," in Philosophy, History and Civilization, 203-45. (Back)
  81. 關於「美學主義」,請見 Allan Megill, Prophets of Extremity: Nietzsche, Heidegger, Foucault, Derrida (Berkeley: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5), 2-4; also Ankersmit, "Historiography and Postmodernism," History and Tropology, 162-81. (Back)
  82. 自一九八0年後期,安可史密斯放棄使用「敘述實體」,而改用「歷史再現」 (historical representation) 一詞。在《敘述邏輯》中,安可史密斯提出「敘述實體」理論,意在從事狄爾泰 (Wilhelm Dilthey) 式的「歷史理性批判」 (Critique of Historical Reason) ,回答「歷史實在的敘述知識是如何可能的?」此一康德式的問題。 Ankersmit, Narrative Logic, 56; 在將一九八0年代的論文集結而成的《歷史與轉喻學》 (History and Tropology) 中,安可史密斯批判任何形式的超驗主義 (transcendentalism) 。「敘述實體」因帶有康德先驗論的色彩而被放棄,改採「歷史再現」一詞。 (Back)
  83. 安可史密斯引以為後現代主義史學典範的是「微觀史學」 (microhistories) 、「心態史」 (history of mentalities) 、「日常生活史」 (Alltagsgeschichte, history of everyday life) 與「新文化史」 (new cultural history) , cf. Ankersmit, History and Tropology, 154-58, 174-75; idem, "Historicism: An Attempt at Synthesis," 158-59. (Back)
  84. Ankersmit, "Historicism: An Attempt at Synthesis," 143-61, esp. 143-46; idem, "The Origins of Postmodernist Historiography," in Historiography between Modernism and Postmodernism: Contributions to the Methodology of the Historical Research, ed. Jerzy Topolski (Amsterdam: Rodopi, 1994), 87-117. (Back)
  85. Ankersmit, Narrative Logic, 1. (Back)
  86. Johan Huizinga, The Autumn of Middle Ages, tr. Rodney J. Payton and Ulrich Mammitzsch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5). (Back)
  87. Fernand Braudel, The Mediterranean and the Mediterranean World in the Age of Philip II, 2 vols, tr. Sian Reynolds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5); 關於布勞代爾的《地中海》一書的敘述成分, see Hans Kellner, "Disorderly Conduct: Braudel's Mediterranean," in Language and Historical Representation: Getting the Story Crooked (Madison: 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1989), 153-87. (Back)
  88. Ankersmit, Narrative Logic, 2, 49, 100. (Back)
  89. Ankersmit, Narrative Logic, 12. (Back)
  90. Ankersmit, Narrative Logic, 101-2. (Back)
  91. Quentin Skinner, Foundations of Modern Political Thought, 2 vol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8). (Back)
  92. Ankersmit, Narrative Logic, 103. (Back)
  93. 筆者曾以韋伯 (Max Weber) 的「理想型」 (ideal type) 作為分析陳寅恪「關中本位政策」的概念工具。我指出,「關中本位政策」概念的形成,類似韋伯「理想型」方法論的運作。同時,我特別強調,「理想型」概念形成與「價值關聯」 (value relevance) 間的關係;我試圖說明「關中本位政策」概念形成,與陳寅恪的「價值關聯」相聯繫,亦即陳寅恪的「民族文化觀點」對他選擇研究對象與材料間的關聯。同時,借用孔恩 (Thomas Kuhn) 「典範論」 (paradigm) ,我說明陳寅恪的「關中本位政策」在中國中古史研究領域所起的「典範」作用 ; 請參見盛少輝,〈從「關中本位政策」論陳寅恪的史學─以韋伯的社會科學方法論為系絡〉,《史鐸》 19 ( 1995, 6 ),頁 76-95; 在此處,我所強調的是「敘述實體」在歷史職業中的功能,也就是說,歷史實踐中,歷史家們所爭論的是「敘述實體」的性質。我強調的是「敘述實體」在歷史家社群的爭論中,所扮演的角色。以此,我們對於陳寅恪「關中本位政策」的評價,亦應作如是觀,而非去爭辯它到底是否與歷史真實相符。關於歷史學界對陳寅恪「關中本位政策」性質及相關問題的爭論,如「李唐氏族問題」、「府兵制」、「政治黨派分野」……等問題,請參見汪榮祖,《史家陳寅恪傳》(台北:聯經, 1984 ),頁 112-150; 我期望將來有機會能以安可史密斯的「敘述實體」理論,對陳寅恪的「關中本位政策」再作進一步的探討。 (Back)
  94. 陳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論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2 ),頁 18 。 (Back)
  95. 陳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論稿》,頁 48 。 (Back)
  96. 余英時,《陳寅恪晚年詩文釋證》(台北:東大, 1998 增定新版),頁 5-6 。余文徵引如下:「在他自己的研究領域內,陳先生也曾相當有效地把中國的人文學術從傳統帶進了現代。一般地說,他的文史論著是中國的傳統學人和現代專家所都能相悅以解的。傳統學人能接受他,因為他的概念結構 (conceptualization) 是從中國文獻的內在脈絡中自然呈露出來的。這是他『舊學邃密』的一面。現代專家能欣賞他,則因為他所處理的問題完全是現代的。這又是他『新知深沉』的一面。……。」 (Back)
  97. Meinecke, "Ranke and Burckhardt," in German History: Some New German Views, ed. Hans Kohn (London: George Allen & Unwin Ltd., 1954), 154; Krieger, Time's Reason, 142-43. (Back)
  98. Meinecke, Historism, lv; 關於「歷史主義」一詞的意義,請參見 Dwight E. Lee and Robert N. Beck, "The Meaning of 'Historicism,'"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vol. lix, no. 3 (April 1954):568-77; 最近的討論,請見 Iggers, "Historicism: The History and Meaning of the Term,"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 56: 1(Jan. 1995): 129-52; 近來,在歷史理論領域,有許多意圖綜合歷史主義與啟蒙運動的努力,如日耳曼學者如余琛 (Jorn Rusen) 及其學生布朗克 (Horst Walter Blanke) 、耶格 (Freidrich Jaeger) 等人指出歷史主義深植於啟蒙運動的科學理想,余琛特別強調歷史主義者所賴以建立客觀的科學地史學的「學科範式」 (disciplinary matrix) ,便是來自啟蒙科學理性的理想;部分的英美學者將歷史主義視為啟蒙史學「去修辭化」 (de-rhetoricization) 的結果,如海登‧懷特 (Hayden White) 、高思曼 (Lionel Gossman) 、史帝芬‧班恩 (Stephen Bann) 、賴爾 (Peter Hanns Reill) 與梅驥 (Allan Megill) 等人, cf. Ankersmit, "Historicism: An Attempt at Synthesis," 143-61; Hayden V. White, "The Politics of Historical Interpretation: Discipline and De-Sublimation," in The Content of the Form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58-82, esp. 65-66 ,懷特所使用的術語是「訓誡化」或「學科化」 (disciplinization) ,我們可以發現濃厚的傅柯色彩 ; Peter Hanns Reill, The German Enlightenment and the Rise of Historicism (Berkeley: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5); Megill, "Aesthetic Theory and Historical Consciousness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History and Theory 17: 1 (1978): 29-62; 另有學者將歷史主義詮釋為「現代性」 (modernity) 危機的展現,而與啟蒙運動相關聯, Bambach, Heidegger, Dilthey, and the Crisis of Historicism. (Back)
  99. Marshall Berman, All That Is Solid Melts Into Air: The Experience of Modernity (London: Verso, 1982), 7. (Back)
  100. Jorn Rusen, "Jacob Burckhardt: Political Standpoint and Historical Insight on the Border of Post-modernism," History and Theory 24: 3 (1985): 235-46. (Back)
  101. 盛少輝,〈布克哈特《義大利文藝復興的文化》的第一章─〈國家好似一件藝術品〉評註〉 ("Burckhardt's First Chapter: A Commentary on 'State as a Work of Art'") (中文,未刊稿)。 (Back)
  102. Ankersmit, Narrative Logic, 3. (Back)
  103. Harlan, "Deeper into the Wilderness: History Takes the Linguistic Turn," The Degradation of American History, 18-19 ;以下對歷史文本「互為文本性」的討論,主要取材自哈蘭一文,特此說明,以示未敢掠美之意。 (Back)
  104. Fish, Is There a Text in This Class, 14. (Back)
  105. Nancy Struever, "Topics in History," History and Theory 19: 4 (1980): 66-79; Megill "Jorn Rusen's Theory of Historiography between Modernism and Rhetoric of Inquiry," History and Theory 34: 1 (1994): 39-60; idem., "'Grand Narrative' and the Discipline of History," A New Philosophy of History, 153-68. (Back)
  106. Struever, "Topics in History," 74-75. (Back)
  107. Megill "Jorn Rusen's Theory of Historiography ," 54-60. (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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